柯某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
主办:王思鲁律师、黄春秀律师
申请证人出庭的申请书
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关于贵法院受理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柯某径故意伤害一案,以下证人在证据案卷中显示其均接受过公安的调查,因他们是关键证人,为查清本案的事实,特此申请他们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的调查和询问。
1、 东峻广场的保安吴某发、罗某辑、雷某福。
2、 陈某练、李某凤。
3、 廖某靖、廖某漫、蔡某君、宋某立。
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辩护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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