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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与市场开拓专题研讨会暨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交流会》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5-30

 

盈科法律讲堂

《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与市场开拓专题研讨会暨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交流会》

邀请函

尊敬的辽沈律师同仁:

在我国,南方和北方由于地域差异,在发展程度、思想观念、自然环境、经济文化、性格特点等方面有着迥然不同。在律师行业中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这种差异同样存在。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专家讲述、南北碰撞,诚邀您发表观点,形成互动,精彩交锋不容错过!

后附:

一、本次讲堂的主题内容

二、盈科律师大讲堂活动安排

三、盈科律师大讲堂活动程序

四、主讲律师简介

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简介及专业化团队建设情况

六、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团队法律事务部门介绍

一、本次主题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及其市场前景

2、律师介入法律风险管理最便捷的路径

3、通往便捷路径的相关文书及读解

4、高大石律师与王思鲁律师共同探讨南北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并与在场律师互动交流

5、赵巍律师讲述律师专业团队建设及发展思路

二、盈科律师大讲堂活动安排

◆主    题:《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与市场开拓及南北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交流会》

◆主讲嘉宾: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高大石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风险防控与结构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赵巍律师

◆活动时间:(周日)9:00——12:00

◆举办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咖啡厅

◆主办单位: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邀请嘉宾:预计邀请辽沈律师同仁六十名

◆报名方式:接收电话预约报名,报名以电话确认为准。(因本次讲堂给沈阳盈科所内律师预留三十个座位,如未提前预约影响到您的正常参与代表主办方预先表示歉意)

◆联 系人:品牌专员 杨惠

◆电    话:14702467962  024-62660688

◆电子邮箱:shenyang@yingkelawyer.com

◆网    址:http://www.syyingkelawyer.com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henyangyingke

三、盈科律师大讲堂活动程序

8:30——9:00     迎宾签到

9:00             主持人开场

9:05——10:30    王思鲁律师主讲

10:30——10:40   茶歇,休息时间为10分钟

10:40——11:00  王思鲁律师主讲

11:00——11:30 高大石律师与王思鲁律师共同探讨南北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并与在场律师互动

11:30——11:40 赵巍律师讲述律师专业团队建设及发展思路

11:40——12:00   邀请到场律师参与交流,形成多方互动。

12:00            活动结束,欢迎嘉宾自由参观沈阳盈科律师事务所

四、主讲律师简介

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专家,中山大学客座教授,以“金牙大状”闻名于内地、港澳台。

专业领域: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专业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王律师在国内首次提出“法律风险管理”等全新视觉的概念以及创建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观点,并首创 “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团队服务”模式,被誉为“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第一人”。王律师以毒品犯罪辩护成名,继以刑事犯罪辩护和政府/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综合服务领先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擅长刑事、合同、房地产、重大婚姻、涉港澳台等领域的政府/企业/个人法律风险管理事务。

相关业绩:

王律师以毒品辩护成名,继而领先诉讼仲裁法律服务,曾经办理过上千件诉讼仲裁案件,其中包括马某“涉嫌共同巨额贩卖一万多克海洛因被判无罪的毒品犯罪辩护第一案”、陈某诉某市经委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中国最牛民告官农民企业家”七告省市质监局行政违法纠纷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及其他各大媒体打造为“诉讼诈骗”典型案例的赖某诉邹某特大离婚纠纷等数十件在我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王律师曾在大型外企从事七年的企业管理工作,对企业管理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见解,在2004年至2006年间任职某品牌房地产中介CEO,开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的探索之路。通过大量诉讼经验,形成逆向思维,并且结合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现)为广州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南方电网、中国平安、广东电视台、广钢集团、广州地铁、广州汽车工业集团、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方报业、广州日报和中国电信等100多个单位提供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培训演讲:

◆2003年10月,在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领导培训班上,应邀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在中国较早地提出了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观点。随后应邀请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广州钢铁集团、广州轻工集团等十数个大中型国企作了相关专题报告。

◆2003年11月,被广州市人事局邀请,给广州市部分公务员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的主题演讲。

◆,应中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的法律应对方案》的主题演讲,初步搭建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框架。

◆2007年发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的中国进程》,第一次提出以系统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取代传统法律顾问制度,探究了构建现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意义、在中国的进程以及其面临的困难,并且在2008年被北京国资委编入其内部培训资料。

◆2008年应南方电网邀请,做《贴位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与维护》演讲。系统地阐述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来由、国外先进经验以及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维护的具体方法。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理论的趋向成熟。

◆,应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邀请,在“盈科法律大讲堂”主讲“贴位的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顶尖律师团队的打造及介入”。

◆“法律服务助企业腾飞暨中国电信VIP客户答谢会”中,针对中大型企业和广东律师界做了《法律风险管理助企业腾飞》主题演讲。

◆,应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邀请,在“盈科法律大讲堂”主讲“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与市场开拓”。

◆,应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邀请,在“盈科法律大讲堂”主讲“律师与政府法律服务”,以全新的视角,探讨法律风险管理在政府法律服务中的应用。

///

高大石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香港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沈阳经济区投融资领域资深律师,长期担任本地各级政府、国资部门、银行保险及大型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主持并参与多项重要投融资及并购项目,2009年入选中国百名金融证券律师。

曾从军十六年,历任作战情报参谋、科长及沈阳军区司令部法律顾问处律师等职,具有团、师及军区机关的工作经历。荣立三等功一次,十余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先进机关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1994年以呼伦贝尔盟第一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代表省军区参加辽宁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获优秀辩手奖。2003年退役自主择业,成为一名专职律师,现担任辽宁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国资委法律顾问、沈阳市皇姑区人大代表、沈阳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栏目及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在任职军队律师期间,高大石律师为40多家部队及军内企业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并负责部队司法行政工作,办理诉讼案件500余起,为部队及官兵家属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处理非诉讼纠纷30余起,较好地维护了部队及官兵家属的合法权益。经办的典型案例多次在东北三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他的事迹曾先后被《解放军报》、《前进报》和《人民日报》报道。

到地方执业后,在诉讼业务方面高大石律师以代理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刑事案件见长,如新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沈阳第一例涉外人身损害赔偿案,沈阳万象非法吸收公众案、性功能丧失索赔巨额精神损失赔偿案、怀孕白领被外商辞退案等被中央、省、市媒体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并长期担任辽宁电视台金牌栏目“正在行动”的法律顾问。他身体力行并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活动,2007年被沈阳市沈河评为首届十佳律师之一。高律师办案风格稳健、朴实,力争辩锋犀利,张驰有度。在执业过程中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并获得法院、检察院的好评及社会的较好赞誉。

在非诉讼领域长期服务于沈阳市国资委、地方政府及多家银行、保险公司及投资机构,在房地产、公司法及银行法律业务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行政、刑事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曾为中国移动辽宁公司等多家企业完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项目的建设,积极投身法律教育和培训工作,担任多家教育机构的法律客座教授。

赵巍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企业风险防控与结构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共党员、2000年6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

经典案例:

一、企业法律顾问:

(一)辽宁辉山控股(集团)法库乳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二)新世界(鞍山)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三)沈阳大宁健身会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四)辽宁金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二、民事案件

(一)郭某诉沈阳乐购超市有限公司赔偿案件;

(二)法库县登仕堡镇登仕堡村诉佟声远自来水工程(二审)案件;

(三)夏某某诉辽宁富思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彭某某执行案件

三、刑事案件

(一)朝阳宝琪集资诈骗3.5亿元;

(二)史某某故意伤害案件;

(三)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

论著介绍:

①《合同法诈骗犯罪手段研究》被《辽海法律论坛》评为三等奖,并编入《合同法学前沿疑难问题与对策研究》一书。

②《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在第五届“东北法治论坛”暨第七届“辽宁法治论坛”荣获优秀奖。

五、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简介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是沈阳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6月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北京盈科律师总部直接投资、直接管理,立足沈阳辐射东北,致力于成为盈科律师东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

沈阳盈科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毗邻拥有百年历史的太原街商圈。办公面积2600余平方米,设有近四百平的咖啡厅,合伙人房间32个,普通律师卡位70余个,办公环境简约时尚、典雅商务,硬件水平和办公场所规模已成为沈阳律所业界标杆。沈阳盈科秉承北京总部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理念,以及诚信、卓越、合作、责任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政府平台、行业平台、高校平台、媒体平台的发展战略。计划注册律师100人,截止2010年三月底,已加盟律师近70名。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已成立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事务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公益法律事务部、公司破产、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部、公司企业风险防控与结构治理、国际法律事务部、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劳动人事法律事务部、文体产业部、财税法律事务部、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法律事务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医疗纠纷法律事务部、环境法律事务部、执行法律事务部、浙商法律服务团、两岸法律事务部等20个专业法律部门。

    沈阳盈科将立足东北,以涉日、涉韩业务为特色,结合沈阳的区位优势及盈科律师在全国乃至全球的优势法律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多领域、全阶段法律服务。沈阳盈科将坚持盈科律师东北地区法律服务中心的战略定位,与四海盈科人一道,为将盈科律师品牌打造成为“为客户提供全球专业法律服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而不懈努力。

六、专业化团队法律事务部门介绍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部门

一、金融证券法律事务部

二、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

三、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事务部

四、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

五、公益法律事务部

六、公司破产、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部

七、公司企业风险防控与结构治理

八、国际法律事务部

九、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

十、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

十一、劳动人事法律事务部

十二、文体产业部

十三、财税法律事务部

十四、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法律事务部

十五、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部

十六、医疗纠纷法律事务部

十七、环境法律事务部

十八、执行法律事务部

十九、浙商法律服务团

二十、两岸法律事务部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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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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