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精彩集锦(五)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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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激情。你努力过,成功可能性就大;你没有努力过,成功则很遥远。激情过后成功多。失败了,也今生无悔。
◆好的文学功底助于法律的理解和表达,但仅有文学功底而法律基础不扎实,则表达出来的东西则是花瓶里的毒汁,极具诱惑,害人不浅。中国有不少身披法律人大衣的文学人,他们大都习惯窜在网络上,他们上网的时间多过办案的时间。法律不是文学,如果成了文学,就是作家了。
◆激情是律师应有的,但激情多于理性则不符合律师“专业”特点;自信是律师应有的,但傲慢使人耳塞;表达是律师应有的,但口才或文字强于法律则为一枝罂粟花。
◆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已形成强大的惯性,如果没有权力或媒体的介入,惯性决定一切,如果有强权或媒体高度关注,则唯权或唯媒至尊。多么悲哀的现实。 可这又是需要英雄,诞生英雄的现实。这样的土壤因急需改造,也必然会改造,律师在其中需有所为,也必有所为。
◆现实中忽悠盛行,是因为忽悠可以使人获得“成功”,即金钱和短暂的“名”。
现行评价律师所和律师“大”与“小”,“优秀”与“平庸”的标准是钱,而不管钱从何来 (只要不案发)。钱是要收的,实行“双收制”,有颁发能力者自个腰包要收,“公家”也堂而皇之收。
钱律师是“实干”律师的同义词。这就是中国文化。
◆最迷惑人的是通过打公益官司,发表“激情法治”演说和出版专著的方式忽悠。
我并不说做这三件事就是忽悠。如果高调下的言行没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或玩的是文字游戏,没有“实战秘笈”,又或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才是忽悠。
◆律师是说服性工作,用最能打动人心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专业是评价律师工作的标准。
◆权和钱固然重要,但还是得有点良知和法律知识,否则,迟早要遭受报应。”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一个法律人因为贪念权财而缺失了心中最低的道德底线,那么很可能就会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会掉入罪恶的深渊。
◆现行司法,法院已沦为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温床;从政府职能角度也仅是办案的机构而已。
◆面对汹涌的民怨,法院现强调讲稳定,讲和谐;律师也被要求配合法院,讲政治。
对于法官而言,公正司法才是最大的政治!只要做到公正,稳定、和谐便迎刃而解了!
律师面对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竭力、专业地作无罪辩护,就是最大的政治。
◆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比钱重要,那就是良知和职业的成功感。
◆忽悠可能获得短暂的“名”和“利”;实战却能获得长久的名利双收。
◆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有激情。你努力过,成功可能性就大;你没有努力过,成功则很遥远。激情过后成功多。失败了,也今生无悔。
◆好的文学功底助于法律的理解和表达,但仅有文学功底而法律基础不扎实,则表达出来的东西则是花瓶里的毒汁,极具诱惑,害人不浅。中国有不少身披法律人大衣的文学人,他们大都习惯窜在网络上,他们上网的时间多过办案的时间。法律不是文学,如果成了文学,就是作家了。
◆激情是律师应有的,但激情多于理性则不符合律师“专业”特点;自信是律师应有的,但傲慢使人耳塞;表达是律师应有的,但口才或文字强于法律则为一枝罂粟花。
◆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已形成强大的惯性,如果没有权力或媒体的介入,惯性决定一切,如果有强权或媒体高度关注,则唯权或唯媒至尊。多么悲哀的现实。 可这又是需要英雄,诞生英雄的现实。这样的土壤因急需改造,也必然会改造,律师在其中需有所为,也必有所为。
◆现实中忽悠盛行,是因为忽悠可以使人获得“成功”,即金钱和短暂的“名”。
◆ 现行评价律师所和律师“大”与“小”,“优秀”与“平庸”的标准是钱,而不管钱从何来 (只要不案发)。钱是要收的,实行“双收制”,有颁发能力者自个腰包要收,“公家”也堂而皇之收。 钱律师是“实干”律师的同义词。这就是中国文化。
◆ 最迷惑人的是通过打公益官司,发表“激情法治”演说和出版专著的方式忽悠。 我并不说做这三件事就是忽悠。如果高调下的言行没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或玩的是文字游戏,没有“实战秘笈”,又或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才是忽悠。
◆律师是说服性工作,用最能打动人心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专业是评价律师工作的标准。
◆权和钱固然重要,但还是得有点良知和法律知识,否则,迟早要遭受报应。”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一个法律人因为贪念权财而缺失了心中最低的道德底线,那么很可能就会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会掉入罪恶的深渊。
◆现行司法,法院已沦为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温床;从政府职能角度也仅是办案的机构而已。
◆面对汹涌的民怨,法院现强调讲稳定,讲和谐;律师也被要求配合法院,讲政治。
对于法官而言,公正司法才是最大的政治!只要做到公正,稳定、和谐便迎刃而解了!
律师面对犯罪证据不足的案件,竭力、专业地作无罪辩护,就是最大的政治。
◆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比钱重要,那就是良知和职业的成功感。
◆忽悠可能获得短暂的“名”和“利”;实战却能获得长久的名利双收。
◆司法潜规则: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刑事案件二审不开庭;
大部分的法官不看律师的辩护词,甚至在裁判文书上回避辩方证据和理由;
对律师出具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公开审理申请书等申请不予书面回复,甚至不予口头回复;
收取当事人、律师材料时没有签收手续。
这就是活在现实中的司法潜规则。
潜规则形成制度原因是主要,比如,没有定死二审必须开庭,没有规定不予回复律师或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及有效救济手段。
◆这的确是一个忽然的时代,要不然地毯式的广告可让人信以为真,但律师这一行业忽悠是难以长久的。从长远而言,说得好,写得好,不如做得好。有一些律师整天到处转悠,讲啊,讲,讲得天花乱坠,似乎是救世主,是教父;有一些律师,特别是刚刚读完书的硕士,博士,写啊,写,著书立说,以专家自居。实际上,律师业务的实践性很强,实践高于一切,正如临床医学。律师是靠过往业绩开拓未来,是以经典案例成就品牌。
◆我们没有理由不赞美,学习中国顶尖律师的优秀所在,因为人生阅历已告知我们:给强者肯定使自己变得强大;贬损强者使自己变得渺小。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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