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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部负责人杨绍练等涉嫌贪污、受贿案之
利用招生贪污受贿一研究生部主任被判18年
《京华时报》
新华社广州 电
原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主任杨绍练及3名女部下,利用招收研究生课程班的机会,贪污、受贿近170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杨绍练有期徒刑18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以贪污罪判处杨绍练有期徒刑15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李颖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熊动员和张成娟均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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