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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言》(Ⅱ)之三十八──第二篇 热点时评5.灾后一个怪梦的启示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1

第二篇 热点时评5.灾后一个怪梦的启示──致中央政府的一封信

5.灾后一个怪梦的启示──致中央政府的一封信

(以下内容写于08汶川地震之后,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致中央政府:

近日,我作了一个梦。在梦中,我遇见了嘉庆皇帝。 

看到昔日子民之后代哀鸿遍野的惨状,早已归于尘土的嘉庆皇帝也在此刻与我们的民族灵魂附体。面对四川地震这一场民族浩劫,嘉庆皇帝不禁黯然神伤。但是,死者已矣,恸哭过后,当务之便是重建家园。不过,重建一事任重道远,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此,嘉庆皇帝只留下一句“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便羽化登仙而去。 

和珅乃是乾隆嘉庆年间权倾朝野的重臣贪官。其在乾隆皇帝在位时期恃宠生娇,卖官索贿。在被嘉庆皇帝赐死之后,其家财经抄算,竟相当于清朝近15年的国库收入。而近年来,因借权敛财而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也不在少数,其贪腐规模虽未能望及和珅之项背,但业已曝光的数额也足以令人咋舌。 

因此,“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语不免让人有如下联想: 

一些无良贪官平日横征暴敛早已使得民众怨声载道。国难当头,满目疮痍的四川百废待兴,何不借此机会加大贪腐的惩治力度,将腰缠万贯的贪官们平日搜刮的不义之财用于四川地震灾区的重建,以减轻人民、企业的税负与国家财政的负担。 

此一建议乍听尚可,但仔细推敲,则难免显得不合时宜。因为,毕竟时代背景有所不同。君为臣纲的家国原则已为现代政治体制所不容,而“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帝王专制也与“未经审判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法治理念不符。

贪官污吏大多奸诈狡猾,对其进行审判难免旷日费时。因此,指望依此方式“劫富济贫”,支援灾区重建,似乎并无多大的可行性。

虽然,效仿嘉庆皇帝惩治和珅以充实国库的做法似乎有点“缘木求鱼”的意味;况且,惩治贪官只是一种手段,最终的目的在于“筹集”更多的灾后重建资金。因此,受嘉庆皇帝梦中所言的启发,笔者认为,逆其道而行之,对于贪官与其惩治,不如“赦免”。 

对于贪官,民众无不对其咬牙切齿,欲除之而后快。由是观之,笔者“赦免”贪官的建议可以称得上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但是,笔者所谓的“赦免”乃是指从轻处罚,而非完全免除罪责。而且,此一“减刑”并非是无条件的,其适用的前提为贪官们将其平日聚敛的不义钱银“捐赠”给灾区的重建事业。 

其实,假公济私、以权索贿固然罪大恶极;但是,贪官们也是人,相信他们之中大多数不致沦落到丧尽天良的地步。面对生命的陨落,即便是贪官,也难免萌生恻隐之心;而且,逝去的还是血浓于水的国人同胞。对此,只要这些贪官稍有血性,相信其必定不会坐视不理。

如果一个贪官的身家是五千万,那么,让其拿出十万以捐助灾区,相信其是没有异议而且也是非常原意的。但是,这些有能力捐款而又愿意捐款的贪官最终有否捐款呢?应该说,或多或少还是有的,但是,这些贪官捐款的数额肯定大大低于其心中的“捐款预算”。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胆量。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政府官员捐款十万甚至是更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其事实收入远高于其表面工资。为了灾区建设而“出卖”自己,似乎贪官们还没有这等觉悟。 

对此,笔者认为,国难当前,不妨给予这些贪官赎罪的机会,让其将平日聚敛的不义之财交出。同时,又通过一定的方式让这些贪官不致于因“仗义疏财”的“善举”而暴露自身罪行。 

这样的话,便需要我们的政府“配合”行动,开设一公开账户,允许贪官们通过此账户匿名“捐赠”并发给其“捐赠的凭证”。如果日后“东窗事发”,则该贪官可以出示该捐款凭证避免一死或作为一从轻处罚情节请示法庭。对此,或许有人有提出这样的质疑,因贪官曾经捐助灾区便对其过往罪行从轻处理,此举是否有将贪污收贿行为合法化的嫌疑。而且,心术不正之人是否以此作为“免死金牌”而更加肆无忌惮。确实,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上难以自圆其说,但是,就我们国家的特殊国情而言,此举无疑具有其合理性。 

因为,尽管我们的最高领导阶层已经多次显示出反腐的决心,而且,因贪腐而落马的官员也越来越多,但是我们的人民仍旧感觉我们的官员不是那么的廉洁。杀一儆百并非长久之计,而且其也已经慢慢失去其原有的威慑作用。在此种情况下,唯有暂时“退而求其次” ──既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么,在国家亟需大量资金用于灾区重建的特殊历史时期,允许贪官们以其不义之财作为其日后从轻处罚的交换条件,便有其现实合理性。当然,需要再次强调的是,这仅仅是“权宜之计”。无论如何,真正从制度上消除贪腐,这才是最终目的之所在。 

【金玉良言】期待“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仅是痴人痴梦;允许官场硕鼠们捐出不义之财作为东窗事发后的“免死金牌”也是无奈之下的“权宜之计”。贪腐问题最终要回归到制度层面上解决,否则,任凭绞尽脑汁,一切空想也都只是南柯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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