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刘峰律师:诗一首《律师纪:叹息》作者:刘峰律师
刘峰律师:诗一首《律师纪:叹息》
诗往往是朦胧的,却常常是深邃的。诗歌带给我们的心灵震撼和灵魂触动有时远远猛于文章。
这首诗是我半个月以前写作《中国的政府和国民们,请善待律师!》一文时,作为文章结尾随意而作的。其实,我是一个很喜欢写诗的人,写作《律师纪》系列诗歌也是早有计划。但一直无暇实践。以后将在写作的文章中,陆续写出,汇入《律师纪》,希望能对这个难以言述的职业用另一种方式进行解读和触摸。
刘峰:《律师纪:叹息》
那天,我路经一个硕大的广场,
那是一个万人的聚集之地。
听到有人在欢呼:律师,讼棍,见钱眼开,诡辩之极,
我们将其驱赶啊,
让其远离我们而去。
我蓦然,悄无声息。
终于那一天,不知为何,
人群消散了,有人身陷囹圄。
一样的呼声:为什么啊?为什么啊?我冤屈。
突然想到了当日驱赶的,
正是唯一可以眺望的依赖和期许。
我依然毫无声息,走近你。
。。。。。。
你平安时,
我不存在。
我出现在你灾难的降临之期。
不是太阳,却意送去光辉。
不须你叮咛,我愿耗尽自己。
纵然使尽浑身解数,我却回天无力。
肆虐的公权,已像漫天散开的乌云,
笼罩一切,一望无际。
叹息。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