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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黄有奇律师致杨金柱律师及北海律师团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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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金柱律师:

尊敬的北海律师团全体成员:
  周末好!
  房立刚律师《北海7.12——平生最黑暗的一天》,不仅是房立刚律师平生最黑暗的一天,也是中国律师有史以来最黑暗的一天!为此,我以一个律师同仁,提出以下建议:
  1、请房立刚律师书写受辱经过正式向北海市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安部投诉;向北海市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房立刚律师所在的陕西省律师协会、宝鸡市律师协会、全国律师协会投诉。必要是循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警察的法律责任。对此,不要求有结果,只要求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引起全国人民的重视!还需说明的是,房律师一定十分委屈,但你的委屈是值得的,正是你的委屈见证了北海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执法依据”,也证明了北海警察只是北海的警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
  2、在北海律师中招募20名自愿律师,为律师团每位律师配备一名助理,配合20位律师工作。尤其在20位辩护律师前往北海公安局、北海看守所工作时,在外策应,当发生类似房立刚律师受辱事件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投诉,向外界通报消息,保护办案律师的安全。另外,还可以代理受辱律师的投诉等相关工作。
  3、我们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否会制止或处罚北海违法警察。但我们知道百姓心中有杆秤,也知道历史会做出公正的评判。因此,请律师团律师接下来办理北海案件过程中,务必记下每一个违法警察、违法检察官、或违法法官的警号、姓名,也记录每一位守法警察、守法检察官、或守法法官的警号、姓名,然后制作《曝光栏》和《光荣榜》,对号入座。我们将感谢并铭记守法使者!但我们也要让历史牢牢记住那些法律的践踏者!
  4、北海警察公开通报“不会办违法事情”“所办案件是铁案”,却不是以坦荡的胸怀欢迎律师依法会见,而以“安检”来刁难和阻止律师会见,来羞辱律师。一切已不辨自明了!自中国有律师辩护制度以来,人们终于有幸见到了“辩护人不能见到被辩护人”的事例!目前还尚难预知北海是否还会“创造”“辩护律师们不能阅卷”或“辩护律师不能参加庭审”的事例。希望律师团的律师做好心理准备。
  5、中华儿女是优秀的,但遗传与变异使得优秀的中华儿女中时不时的会出现个别败类。我们律师队伍也是这样,在北海律师危难之际,在杨金柱律师和律师团律师们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之际,他们的背后,身为他们“同仁”的“败类”却发出了“冷嘲热语”……。请几位“同仁”睁开眼睛,看看杨金柱律师是如何“在北海律师事件第一时间挺身而起的”,又是如何“在房立刚律师安检受辱时给予兄弟般地保护的”;再看看伍雷律师“如有必要,我愿意血洒北海。如有必要,我愿以身护法!我们热爱我们这个国家,我们热爱北海。因此,如果,我的身躯可以阻挡法治倒退的车轮,我将毫不犹豫的匍匐在地,等待那个车轮的到来!”的豪言壮语!你们看到这些难道丝毫不自惭形秽吗?也许你们依旧不以为然!那就请杨金柱律师一定记住,切不要给少数“败类”借机炒作的机会。不用回复他们的任何语言挑逗。我们坚信:你一定不愿也不屑作为他们的“代表”!20万律师中绝大多数善良正义的同仁也一定能够清楚地判断孰伟大孰渺小,孰高尚孰卑鄙!
  祝杨金柱律师和律师团成员平安!
  祝全中国律师平安!
                                                     深圳律师 黄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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