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各类申请书 >> 内容

被告人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案申请东方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书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周峰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10-29

被告人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案

申请东方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书

申请人:王思鲁 周峰剑 律师

单位: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

联系电话:13802736027(王) 13602460068(周)

我们依法接受被告人雷庭及其父亲雷家喜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雷庭的辩护人。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维护被告人雷庭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中:“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申请事项:

申请向海南省公安厅或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调取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对 日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机关侦查人员是否采用刑讯逼供、逼证等违法行为对公安人员调查取证的联合调查报告,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

申请事实和理由:

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曾经对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机关侦查人员是否采用刑讯逼供、逼证等违法行为取证做过调查并已形成报告。

上述报告关系到本案证据的合法性且是有关国家机关掌握的,我们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等规定,我们依法申请贵院调取上述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此致

东方市人民法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周峰剑


阅读量:2374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周峰剑
周峰剑刑事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0910800768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这样介绍换美金,涉嫌犯罪!
新司法解释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风险深度解析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