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论坛公告】应急举办第二期论坛
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探讨媒体监督与犯罪的界线;时间:2013年10月23日晚上7时至10时;地址:广州市天河立交往环市东方向走100米左右右手边天伦大厦(越秀区天河路45号)23层。欢迎刑事律师和媒介朋友莅临。电话预约,以便留座。王思鲁律师(13802736027)敬邀。
阅读量:2584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