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论坛公告】
——关注中国影响性诉讼系列论坛第三期
重大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发挥作用——从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谈起
主讲人:王思鲁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席、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活动时间:2013年11月18日15时至 17时
活动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广强律师事务所
论坛主题:
重大刑事案件中律师如何发挥作用——从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谈起
1.当下重大刑事案件一般特点
2.重大刑事案件与律师
3.重大刑事案件如何办理
主办方: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网
微博直播员:吴杰臻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中心主任)
论坛秘书:刘彩凤,手机:18302057286,QQ:2376655068
报名方法(本期免费报名,限50名):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1月 18日期间,以邮件或短信方式发送至金牙大状论坛组委会,邮箱:slwang@jylawyer.com,或直接联系论坛秘书。
本期论坛将在金牙大状新浪微博直播,敬请关注。
PPT演示:1、主讲人、特邀嘉宾简介
王 思 鲁 律 师 简 介
王思鲁,著名刑辩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执行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席、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律师需集策划人、总指挥、发言人、辩护人身份于一身,身怀各技,整合出击,主次分明,轻重缓急,弹奏自如。”
“完美的辩护是惊心动魄的过程和成功结果的和谐统一;辩护是一门艺术,律师是在辩护过程和结果中彰显其良知、智慧、专业和风格的魅力;律师是以众多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开创未来,成就品牌而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
“我们不甘平庸,那是生不如死!我们不屑吹嘘,那是随时爆炸的气球!我们以豁达的胸襟拥抱世界,尊重权威但不盲从屈服!我们执着于推动社会进步,渴望成为总统!我们用满腔的热血,震撼人心的实战辩例成就法治中国。”
——摘自金牙大状律师网
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例
一、1998年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 10500克案(无罪释放)
二、1999年被誉为“粤西反黑第一案”──李某某等涉嫌绑架案(以非法拘禁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三、2000年龚某涉嫌诈骗及虚报注册资本案(无罪释放)
四、2000年梁某涉嫌诈骗案(检察院不予起诉)
五、2001年被评为广东省年度十大案件──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某涉嫌受贿、贪污案(二审以受贿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一审对贪污罪的定性及死缓判罚)
六、2004年深圳“陈某某”、深圳市政协常委王某某涉嫌挪用上亿元资金、合同诈骗、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七、2004年度被媒体、法学界和政界高度关注的“中国妨害公务案”──黄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八、2005年被誉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谢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三千多万元案(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九、2006年某市电信公司副总雷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无罪释放)
十、2007年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钟某某涉嫌虚开市值高达人民币2亿多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得以免死)
十一、2007年汪某某等涉嫌共同贪污人民币近三百万元案(检察院撤诉释放)
十二、2010年李某某涉嫌抢劫案(改变一审死刑判罚,二审改判死缓)
十三、2011年十大典型刑事案例之“地沟油案”(促动浙江省、最高法三度“立法”,最终免死)
十四、2011年国家新闻总署(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之赖某等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无罪)
十五、2012年海南民警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无罪并获国家赔偿,2012年度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十六、2012年广州赖某等被控非法经营案(无罪不起诉)
十七、2012年广州蒋某等被控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一案(免予处罚)
十八、2013年安徽民警方某、王某被控故意伤害致死案(介入二审,二审将一审判十年的刑期改为三年半)
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影响性诉讼,交流法律实务经验,以个案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