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新: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2019年6月21日,夏某华被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广强律师事务所杨朝新律师接受其家属的委托并经其同意,担任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杨朝新律师三次会见夏某华,详细了解案情;走访相关证人,印证案件事实;面见侦查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恰当的沟通。
经杨朝新律师综合分析,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夏某华依法不构成诈骗罪。遂向侦查机关提交《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夏某华依法不构成诈骗罪,建议对其不予呈捕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夏某华依法不构成诈骗罪,请求对其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同时,向同级检察院侦监部门提交《关于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夏某华依法不构成诈骗罪,请求对其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由于法律意见书有理、有据,沟通、说服工作诚恳、得体,广东省广州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对夏某华不批准逮捕,2019年7月5日侦查机关决定对夏某华予以释放。夏某华无罪,恢复人身自由。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