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成立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所的部门建设,不断深化类罪化、个罪化的辩护与研究,决定成立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中心成员如下:
顾问:李泽民、黄坚明、周峰剑、肖文彬。
主任:杨朝新;
副主任:张毅;
秘书长:胡寒冰。
中心成员:李泽民、黄坚明、周峰剑、肖文彬、曾杰、梁栩境、杨朝新、张毅、胡寒冰、金翰明、吴斌、黄佳博、倪菁华、林航、杨天意、张春、何天云。
《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枉法追诉、裁判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等罪名。
本中心将对以上罪名进行精准化的研究,以指导具体的辩护工作,实现有效辩护,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成员近年办理的部分成功案例如下:
1、梁某丞,系广西某某市人社局领导,涉嫌受贿罪,一审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无罪。
附: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3)兴刑初字第410号;二审法院刑事裁定书案号:(2014)来刑二终字第34号。
2、黄某扬,系某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涉嫌受贿罪。存疑不起诉,无罪。
3、曾某敏,系广西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涉嫌受贿罪。二审判决无罪。
4、蒋某辉,广西某某市交通银行公职人员,涉嫌贪污罪。坚决作无罪辩护,“迫使”广西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减轻处罚。
5、李某才,广西某某市交通局副局长,涉嫌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打掉大部分受贿数额,轻判。
6、苏某荣,广西某某学院基建处负责人,涉嫌受贿罪。打掉部分受贿数额,轻判。
7、黄某荣,某某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涉嫌受贿罪,打掉部分受贿数额,轻判。
8、马某明,某某市金属回收公司经理,涉嫌受贿罪,打掉大部分受贿数额,轻判。
9、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 焦某被控受贿罪案,二审降低刑期,改判有期徒刑六年。
10、余某被判受贿罪一案(案号:(2018)粤03刑再5号)
(本案涉及交易型受贿案件认定,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省高院指定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律师介入之后,根据案件事实及本案证据,从证据的非法性、刑法评价一致性等多种角度论述案件事实定性,并出具《余某被判受贿罪一案全案质证意见》、《余某被判受贿罪一案余某购房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辩护词》等法律文书,最终再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裁定维持原判,驳回检察院抗诉。
11、原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冀某(又系原北京军区后勤部军官 )挪用公款案(轻判)。
12、东莞李某某被控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一案(行贿罪无罪,其它两罪实报实销)。
此案自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我们向办案机关出具了行贿罪、串通投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意见,单位行贿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打掉行贿罪,其余两罪获轻判,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即被释放。
13、莫某被控行贿罪一案(判缓刑)。
此案我们抓住莫某某非为“谋取职务提拔”的目的,且具有多个法定、酌定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为莫某某最大限度上争取轻判结果,最终莫某某被判缓刑。
14、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代理一审、二审辩护),H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某地级市领导,正厅级,二审),C某某涉嫌受贿案(某市纪委委员、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W某某(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深圳市某单位原主任,一审),Z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单位受贿案(某国有单位负责人,正处级,代理一审、二审、重审一审),深圳某三家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C某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不起诉),珠海某房地产公司、某大学学院董事W某某涉嫌行贿案(不起诉),M某某(吉林省某市某区副区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受贿案,C某某玩忽职守案(深圳市光明新区2015年“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案,副局级)。
15、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不批准逮捕。
16.四川省某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许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无罪。
17、北京市某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詹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检察院对本案不批准逮捕。
18、四川省某评标委员会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本案作无罪辩护,最终检察院撤销案件。
19、广东某市市长办公室主任莫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本案当事人获判缓刑。
20、江苏胡某被控挪用公款罪一案。
本案胡某被控挪用公款1480万元,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
21、被誉为“惊动中央高层的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浙江杭州谢某某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轻判有期徒刑五年)。
22、深圳“陈嘉庚”、深圳市政协常委王某某被控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23、深圳市某上市公司高管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8.公安部督办案件之深圳熊某某、钱某等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涉案金额近2亿元,为当事人争取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4、四川省某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许某某被判职务侵占罪一案(无罪辩护,本案经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发回重审,最终一审判决当事人无罪)。
25、四川省某评标委员会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陈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无罪辩护,撤销案件)。
26、北京市某保险公司管理人员詹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无罪辩护,不批准逮捕)。
27、广州赵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28、佛山曾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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