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读”律师文书有感:刑事诉讼案件中优秀的律师文书极具营销价值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刑事诉讼案件中优秀的律师文书功能不仅仅是要“说服”或“逼服”办案机关,还极具营销价值。最能体现辩护律师的敬业精神、专家品质、才情智慧及是否有效辩护的载体就是律师文书;律师文书,是看得见的辩护;律师文书,来不得半点虚张声势,是以动辄数千字,甚至数万字的文字形式沉淀下来,看得见的实干。优秀的律师文书若能完美地传播,对“作者”的品牌铸造及案源吸纳比任何形式的广告好一万倍。当然,律师文书是双刃剑;若实质上“很垃圾”却是自以为“优秀”的律师文书(无知而无惧是常有的)越是完美的传播,对“作者”的差评就越大。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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