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能力为基础,辅之以贴位的营销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做律师,专业能力是营销的基础,营销是专业能力嫁接市场的手段。现实中普遍存在忽略专业能力而以营销为王的做法,主要时间投到营销上去了。这是头重脚轻根底浅,近乎骗子;即便有些效果,好景也不长。唯以专业能力为基础,辅之以贴位的营销,方是王道:充实,走得高远。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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