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无罪将越来越少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现司法制度下,检察院对法院有“法律监督”权;检察长、检察官有权“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检察院旗下的反贪污贿赂局是将其相对应的法院纳入管辖范围的;检察院有权抓(或监督抓)“帮助辩方作伪证”的证人,这使法院得看检察院眼色判案;而当前法院改革还要“弱化审判委员会权力,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能”,这样,由合议庭“对抗”检察院,无疑是鸡蛋打石头,即便是合议庭一致认为无罪的案件,最终敢于判无罪,是上刀山下火海的。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2016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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