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间合作的原则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优势互补,强强联合,需特定的案件由专业的、适合的律师主办;双赢,一是律师与当事人皆赢,二是指参与案件的律师们皆赢。一言以蔽之,律师合作,特定的案件由相应专业的律师做,共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2016年10月21日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