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
无论律师个体,还是律师团队,甚至律师事务所,“营销”之基础均是“专注、专业成就未来”、“精益求精、铸造经典”:有这基础,可谈未来;没这基础,昙花一现。在保证这“酒”香前提下,通过营销渠道架接律师与潜在客户间的快捷桥梁,才完美地达成律师和客户的对接,使优质法律服务成就辉煌的职业人生。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思鲁 今日感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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