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感言 >> 内容

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相辅相承,实体性辩护尤重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2-11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相辅相承,实体性辩护尤重

——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大要案律师暨金牙大状学院院长贾慧平

就当前的中国司法现状而言,程序性辩护,一般引发的质疑,并不足以使司法机关撤销案件,宣告被追诉人无罪,如管辖,如回避,如非法证据排除,如证人未出庭,如审判阶段没有形式上的律师参与的辩护等,一般的结果是发回重审,此种结果,本人不认为是有效辩护,只是增加了司法机关的诉累,使被追诉人增加被羁押的时间而已。实体性辩护,则是对案件证据与事实提出重大质疑,足以使司法人员产生被追诉人并非应受刑事处罚的对象的合理怀疑,从而产生被追诉人不起诉或宣告被追诉人无罪的结果。就当前的刑事辩护而言,有效辩护并非是仅仅侧重程序性辩护,而是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相辅相成,尤以实体性辩护为重。一名刑辩律师,不着眼于实体性辩护,不对案件的每一份证据提出详尽的质证意见,只是出于偷懒的态度与无望的侥幸,不阅卷,仅仅对程序的违法问题提出异议,此刑辩律师的辩护,无疑与庸医一样,只能使被追诉人的病情被拖延救治,失去最佳的救治时机,可谓是“请个律师来害你”。当事人不可不慎,此类刑辩律师,可以休矣。

阅读量:535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广强快讯:诈骗案成功取保!
一起不批捕涉毒案件的法律意见书(全)
​《C某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之发回重审阶段辩护词》
J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Z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保健品案被定性为诈骗罪,为何改判虚假广告罪?--办案札记(二)
W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普通人必读: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知识
减轻处罚|关于温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量刑方面之法律意见书
保健品诈骗罪改判虚假广告罪,我是如何争取的?--办案札记(一)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