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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是对刑辩律师最好的奖励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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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是对刑辩律师最好的奖励

——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大要案律师暨金牙大状学院院长贾慧平

刑事案件的无罪裁判结果对于担任该案辩护人的刑辩律师而言,无疑是具有毒品的成瘾效用。被司法机关裁判为无罪的事实与理由有时不一定为辩护律师所发现;无罪的事实与理由即使是被刑辩律师所发现,出于遮羞,司法机关也难以坦然承认,在裁判文书中更难说明无罪结果是刑辩律师的功绩。司法机关天生即对刑辩律师具有排斥的态度;即使刑辩律师同行之间也是“文人相轻”,刑辩律师的涵养便是成长的保障,“夏虫不可语冰”,刑辩律师必须以博大的胸襟拥抱世界,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成熟的麦穗都是低头的。一名刑辩律师的成长,应该是这样的:去除浮躁,保持谦逊。当然,刑辩律师对于自己所承办案件的无罪结果做适度的市场营销是必要的,但不能做虚假或夸张的宣传。这是为人诚信之本,也是律师职业伦理的最低要求。刑辩律师绝对不能以当事人的苦痛和不幸作为自己市场营销的砝码;以不幸者的眼泪来换取自己的金钱,是不义的。刑事案件的无罪结果受刑事案件本身证据以及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刑辩律师不能贪天之功。刑辩律师尽职尽责,即为有效辩护,只要做到无愧于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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