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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发生的教训告诉我们,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裁判者往往不是根据经验、理性和良心来作出认定,更倾向形式上符合法定证明要求的事实认定过程以及遵循外在的、形式化的证明要求。刑事辩护律师的重要性在于突破仅仅有证据加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框框,不满足于从形式上检验案件是否达到法定证明要求。
——关欣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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