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下午15时,在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楼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VIP高端会议室成功举办了【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系列论坛第二期之“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
(图:欢迎论坛嘉宾)
【金牙大状论坛】系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网联合举办,本期论坛的主讲人是以“草原狼”称号闻名于律师界的曹春风老师。曹春风是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者,草原狼刑辨网络公益学院创办人。
(图中左:骆世明会长 中:王思鲁律师 右:曹春风老师)
本次论坛的主持人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本次论坛的点评嘉宾分别是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骆世明律师,刚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辞职的“法治人物”刘仕毕老师,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强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乐辩网创办人康乐律师。
(图:特邀点评嘉宾刘仕毕老师)
(图:特邀点评嘉宾张新强律师)
本期论坛的主题是“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主要议题内容为“草原狼”曹春风老师以亲办经典案例分享毒品犯罪的辩护经验,讲述律师如何进行毒品犯罪类案件的有效辩护。本次论坛吸引了大量珠三角来自佛山、东莞等的律师前往广州学习交流毒品犯罪辩护知识。
在论坛正式开始前,金牙大状论坛秘书周静向出席论坛的嘉宾简单介绍了论坛的主持人、点评嘉宾及主讲人。本次论坛的主持人王思鲁律师作为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最初也是以毒品犯罪辩护成名的,在1998年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明被控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中,做马某明的辩护人,马某明最终获得了无罪释放的好效果。
(图:主持人王思鲁律师)
论坛于下午3时准时开始,首先由主持人王思鲁律师致辞,对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王思鲁律师对主讲人曹春风老师在毒品犯罪领域研究的成果及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及赞誉。王思鲁律师表示毒品犯罪辩护已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的蓝海,毒品犯罪辩护越来越值得刑事辩护律师的关注。
( 主讲人:曹春风老师)
接下来论坛进入了曹春风老师讲述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这一关键环节,曹春风老师从毒品犯罪类案件的特点,如何称量、鉴定意见、证据、程序等不同角度讲解,以找到毒品犯罪的辩点,为大家详细系统地讲述了毒品犯罪的辩护技巧。
(图:论坛现场)
论坛进入第三个环节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骆世明、原广东省高院法官刘仕毕及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新强等点评环节。特邀点评嘉宾对曹春风老师的讲座给予了高度赞扬,并鼓励青年律师对刑事辩护要充满信心。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骆世明律师当即引用三毛的诗歌《如沐春风》献给了主讲人曹春风老师,以表达对曹春风老师讲述毒品犯罪辩护的感激与认可,引来了嘉宾们雷鸣般的掌声。
( 图:骆世明会长)
此次论坛在主持人王思鲁律师的主持下,有序地进行,接着曹春风老师对点评嘉宾的点评予以一一回应。论坛进入了最后一个环节,参会嘉宾对毒品犯罪辩护的疑难问题向曹春风老师发问环节,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重大诉讼仲裁部副主任黄坚明律师、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国华律师,等律师对执业生涯中涉及毒品犯罪辩护的疑难问题与曹春风老师进行了交流,曹春风老师对嘉宾的提问予以了详细解答。
(图为互动嘉宾:黄坚明律师 )
(图为互动嘉宾:尹国华律师 )
下午六时半,【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系列论坛第二期之“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 圆满结束。参会嘉宾与主讲人曹春风老师、主持人王思鲁律师及特邀点评嘉宾进行了合影留念。参会嘉宾一致表示,来参加金牙大状论坛,听曹春风老师讲课受益非浅,不虚此行。与会嘉宾并对王思鲁律师提供的金牙大状论坛平台及曹春风老师的悉心分享自己在执业过程中办理毒品案件的经验给律师同行表达了由衷的感激。
(图:部分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金牙大状论坛分为关注中国影响性诉讼、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关注中国影响性立法三个系列。此次论坛为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第二期论坛,意在传递刑辩正能量,促进律师同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刑事辩护,推动法治进步。本次论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金牙大状论结束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作为论坛主办方,在侨美无国界酒楼对主讲人、点评嘉宾等进行了丰盛的晚宴热情款待。在晚宴上,大家把酒畅谈论刑辩,更是激情高涨。
(部分与会嘉宾聚餐)
附:主讲人曹春风和主持人王思鲁简介
主讲人曹春风简介
曹春风,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者,草原狼刑辨网络公益学院创办人,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刑法新犯罪论的探索者,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与实践者。办理过四百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个人专著及论文:《浅谈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几点理解》、《吴某聚众斗殴案》、《浅谈律师的劝谏制度的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路径》等。
(图:曹春风老师)
主持人王思鲁简介
王思鲁,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获刑法学硕士学位。王律师从事刑法研习、实践近30年,其领衔的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承办刑事案件近2000起,其中主办重大复杂案件如1998年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明被控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无罪释放)、2012年海南民警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无罪并获国家赔偿)等300多起,大多数取得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处罚、缓刑、无罪等成功辩护效果。
王律师以毒品、走私、职务犯罪等辩护成名,尤其擅长处理最高院、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公安司法机关侦控审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 王律师的专业水平及办案效果获得当事人、媒体、学界的一致好评。2012年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获得“中国警察维权第一人”的美名;1998年云南马某明被控贩卖海洛因10500克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第一案”,其中《广州日报》作了题为“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的专题报道,王律师藉此建立金牙大状律师网和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经近20年的发展,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具国际影响力。
近10多年来,王律师考察美国、法国、新加坡、港台澳等国家或地区近10次,就其司法制度、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及与同行交流。 王律师就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接受南方周末、央视、南华早报等海内外媒体采访300余次;承办的案例也曾被央视、亚视等电视台摄制成电视节目,广泛传播。
王律师著述计500多万字,其在1993年受邀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的编写工作;在各大权威学术刊物及主流媒体上发表法律文章600余篇,其中,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
( 图:王思鲁律师)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