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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之秘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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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之秘

读著名律师王思鲁的《胜者为王》有感

陈龙梅

【学科分类】法律教育

【出处】本网首发

【摘要】本书是笔者精读《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之后的一些感想及由此引发的一些个人看法。文中主要围绕胆量大、重细节、造品牌这三个方面来诠释决胜之秘诀。

【关键词】决胜;胆大心细;细节;取胜之道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法庭之上,剑指苍穹;书斋之中,妙语连珠。”这是很多人对律师的印象。律师该是言辞犀利、一针见血,悠游于法律之间,运筹帷幄于法庭之上。此乃着实令人钦佩的王者风范。《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作者是著名律师、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首席律师王思鲁。王思鲁凭其深厚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用最贴切的文字引领读者领会其决胜之道,让读者感受其赢在法庭的王者之风。

决胜首先在于胆大心细

界战神李嘉诚说过:心态是决定财富的关键。同样,心态是成就大律师的基本要求。律师旨在化解当事人的风险,他要面对的可能是富可敌国的有钱人,可能是极度凶残的恶者,可能是权倾四方的有权者……展现在眼前的经常是诱惑、威胁、强权,唯有坚守自己的立场无惧风雨,不畏强权,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才有决胜法庭的可能。

《旧唐书》有云:胆欲大而心欲小。胆大心细,胆量是成功的资本,而心细则是成功的关键。

决胜秘诀在于细节

一个小细节往往能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就是最好的佐证。谁能想象得到这艘号称“永不沉没”的海上城市变为废墟竟只是因为船员对交接班制度细节的忽视。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不论做什么事情都需重视细节。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更该如此,因为每一个案件都是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相联系的,有些甚至涉及当事人的生命权。对此,本书作者王思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做法实在值得学习。王思鲁律师曾有“辩护词前后修改近二百次”的经验,在目前的律师界能够做到如此的大概屈指可数。

决胜并非胜在形式而是赢于实质。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开头就阐述律师的赢之道在于“穷尽一切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这也是律师的职责所在。现实中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赢在法庭”就是单指胜诉,但现实中往往并非如此。如一个离婚案件中,帮助重塑即将破裂的婚姻带来的利益远远大于离婚的。胜诉赢得了形式上的风光却不一定是实质上的胜利。因此,律师不应一味地追求胜诉,因为胜诉不一定对当事人有利。古语有云: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失去“东隅”不可惜,收获的“桑榆”才可贵。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该书不仅诠释了“赢在法庭”的实质,还提及“以经典辩例征服世界” 这一律师成功的取胜之道。

每个成功的商业人士胸中都装有经营的一套方案。营销注重品牌,律师亦然。“以经典案例成就恒久品牌”,形成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可以大大缩短与成功的距离。打造自己的品牌,可以借助媒体、电视、杂志等媒介来宣传。当然这些都要建立在自己亲办案件的基础上,否则,就有欺世盗名之嫌。按王思鲁律师的建议,就是“……最重要的是你经历这些案件所积累下来的书面材料与媒体报道,可以作为你对外营销的基础。”

但是如何打造这一品牌呢?关键在于抓时机之道。作者在“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中总结了打造品牌必经的五种案件,只要懂得捕捉机会,不放过最佳的进攻点,那么要成就自己品牌是指日可待了。

最后,引用安利公司一高级经理的话:成功不是随意,而是刻意;成功不是追求,而是要求;成功不是固执,而是坚持;成功不是自我,而是突破;成功不是等待,而是设定。胆量大、重细节、造品牌,本书作者王思鲁律师竭力传授的决胜要领,将此设为前进路程中的要求,追求、坚持并加以突破,那么大律师的道路就不再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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