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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慧平律师论法治中国梦之二——官僚主义与法治中国梦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7-31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贾慧平

当前,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公共权力机构中开展了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的反四风运动,其中官僚主义便是典型的四风之一。

实现法治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强国梦,必须立足于中国具体的社会实际情况。“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中国的社会现状,不了解官僚主义对法治中国的危害,就不能对症下药。在不解决官僚主义的前提下谈论法治中国梦便是空话和呓语!

法治中国就是要在中国实现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制度。官僚主义是与保障人民群众之权利、自由和人格之理念与制度相敌对的社会破坏力量,更是当前阻碍和破坏法治中国梦实现的主要消极反动力量。官僚主义讲究愚昧服从,权利自由人格讲究平等,两者本身就是绝对矛盾之概念。

在当前的中国,人民群众尚未普遍建立科学理性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理念;在当前的中国,政府尚未建立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制度。此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一项任务便是解决公共权力机构中所出现的官僚主义、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意识与制度。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意识与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对实现法治中国梦具有最为关键的积极作用。

当代中国公共权力机构中所存在的官僚主义主要有以下表现: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有的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深入困难艰苦地区,不愿意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不愿意同基层和群众打交道,怕给自己填麻烦,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有的不顾地方实际和群众意愿,喜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最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堆后遗症,有的对上吹吹拍拍,曲意逢迎,对下吆五喝六,横眉竖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有的对待上级部署囫囵吞枣,断章取义,执行上级决定照本宣科,或者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以前怎么做现在就怎么做,完全不顾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有的官气十足,老子天下第一,一切都要自己说了算,拒绝批评帮助,容不下他人,听不得不同意见。

敬请大家看一看公共权力机构中的官僚主义者的嘴脸,完全是一副欺压百姓的主子的丑恶嘴脸,如何配得上是人民公仆的光荣称号?人民群众在官僚主义者的欺压之下完全是一个个没有尊严、没有人格独立地位、没有自由思想、完全任官僚主义者百般蹂躏的奴才!在官僚主义统治之下,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方式绝对少不了跪求和希冀“青天”、“贤相”和“明君”!在官僚主义统治之下,人民群众何来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和人格意识?在官僚主义统治之下,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制度无从建设;在官僚主义统治之下,法治中国梦必将无法实现!

官僚主义是法治中国梦的死敌!

我们现在当然需要反对官僚主义,但我们需要反问的是,是什么原因使中国官僚主义形成?是谁纵容了官僚主义在中国社会的肆虐和发展?又有什么制度可使官僚主义在中华大地上绝迹?

导致人民群众跪求和希冀的官僚主义在中华大地上绝迹的一天,便是法治中国梦实现的一天!

中国是一个有着三千余年封建历史的国家,稍具基本的中国历史知识的人都会对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如数家珍。每一个中国人都非常向往三皇五帝、贞观盛世的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明君时代;谈论到现实司法不公时,每一个中国人都在勾画着自己心中的“包青天”,“李青天”,呼唤中国再涌现出无数的三皇五帝、“包青天”、“李青天”。

这种“青天”情结并不是被人所批判的奴才思想,而是几千年中国历史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在当代中国,能有效控制社会的手段往往不一,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控制手段,尚有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等等,有的地方甚至由地方权威人士代表法律来进行控制和管理社会。

“明君”“贤相”“青天”之情结文化已成为每一个中国人骨子里的反对和破坏法治的思想基因,而“明君”“贤相”“青天”情结之思想便是中国社会容忍官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也是纵容官僚主义肆虐中国社会的主要原因。中国人在对待法治中国这一问题上往往心口不一,言行不一。

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的思维定势和惯性使每一个中国人的潜意识里从未相信过法律,从未形成过权利、自由和人格理念。每一个中国人在台下时是台上官僚主义的反对者,走上台上时便成为台下反对的官僚主义者,这是中国社会的历史思维定势和惯性,也是中国社会反对和破坏法治建设的社会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中国法治之路尚步履蹒跚的重要真实原因之一即为官僚主义的影响,法治中国梦并不仅仅是与中国社会的某些漠视和破坏法治的官僚主义者做斗争,而是要与这个社会的历史思维定势和惯性做斗争!

法治风尚的形成是一个非常艰难的事情,尤其是法制宣传一刻不能迟缓,法治思维是全社会的事情,我们国家应从入学教育抓起,从小学、中学的大学的教科书进行普及法治。

只有看清社会现象背后的实质问题,才能对面临的任务有清醒认识,破坏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严重复杂性决定实现法治中国梦将艰难百战!

权利、自由和人格等理念并不是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其为西方舶来品。权力、自由和人格文化是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的理念。中国社会从秦始皇开始直到现在均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一颗螺丝钉,国家对个人实行严密控制,如实行达两千余年的户籍制度,个人并未形成具有真正独立性的主体,虽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五年,中国社会产生了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产生了多元化主体和思想,但权利、自由和人格尚不是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相对应,在中国社会便形成高度集中的威权统治,这是由中国历史的传统思维惯性所决定。

经权威的中国社会学的专家研究表明,控制中国最广大的农村社会的手段并不是法律,而是当地权威人士的个人影响、家族势力等等,尚为人治形式。虽然中国政府宣布在2011年已建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但法治并未成为中国当代社会秩序的基础。

看一看中国当前的文化市场,不论是影视还是小说,几乎没有关于权利自由人格题材的作品,几乎都是明君和清官题材的作品,如清代皇帝序列、如现在书市火爆的《大清相国》等等。中国文化市场上权利思想的贫乏、官僚主义泛滥的现状导致法治中国梦缺乏生存和发展的土壤、空气和水。

我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承担每年给所在区的街办党政领导和社区村委会的两委干部宣讲法治课程的任务,在宣讲法制课程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少有干部知道“共和”的概念。中国自从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帝制统治便建立共和制度,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但直到目前为止,知道“共和”概念的最基层的党政干部还是不多,不知道“共和”,怎么能知道“权利、自由和人格”?

中国历史告诉人们,在中国社会解决任何纠纷的最好办法便是强权和暴力。强权与暴力存在合法与非法之分,合法的强权与暴力便是政府,政府用合法的强权和暴力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合法的权利、自由和人格,非法的强权与暴力便是反法治、反人权的力量。

强权与暴力观念反映在民间便是无序化、便是权利意识缺乏的不依法维权现象,更有甚者,在民间出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强权和暴力来对抗法律,人们不相信法律,信访不信法,甚至相信并依赖某些组织的力量去解决纠纷;强权与暴力反映在官方便是权力本位主义,以人治代替法治、权比法大、领导人的说“法”比法大、“大案讲影响,中案讲政治,小案讲法律”,法治中国梦确实面临强权与暴力的围追堵截之下。

强权与暴力便是官僚主义的同义词,官僚主义在当下的中国大行其道,官僚主义在社会现实中的最为典型的社会表现便是人们的明君和清官思想。

由研究中国社会思想的形成,可见,人们对“明君”“贤相”和“清官”的期盼代替了人们对法治的期盼,由此中国社会便容忍和纵容了官僚主义产生和发展,最终导致使中国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实现的官僚主义的畸形社会观念的形成。

官僚主义以及官僚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一日不除,法治中国梦最终将折戟沉沙!

官僚主义就是与法治为敌的思想观念,不破官僚主义便难以实现法治中国。

中华民族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明。远古传说的三皇五帝时代到尧舜禹时代;从夏商西周时代到春秋战国时代;从秦始皇一统天下到楚汉相争的时代;从西汉到东汉;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到隋唐时代;从五代十国到两宋辽金时代,从元代到明清时代;从民国时代到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时代;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新中国以前,不绝如缕的中华文化何尝存在和发展过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制度和文化?哪一个封建王朝的正统文化曾经形成过权利概念、自由概念、人格概念?

从泱泱大国的中华民族历史可见,中国人的思想里开始具有权利、自由和人格概念影响中国人应当是从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开始,到现今也仅仅百年历史。百年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经历了袁世凯倒行逆施的反共和时代、军阀混战时代、国民党蒋介石领导的中华民国时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中国,真正的权利、自由和人格的思想和制度的发展是从1979年中国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时才开始得到发展,距今才短短的34年时间,而官僚主义的思想却有三千余年的历史。

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权利、自由和人格的发展有其规律性,我们显然不可能拔苗助长,这就需要我们在研究之后做出相应的努力。美国的法治社会尚非一朝一夕所形成,尚依靠1776年建国之后历经230多年的25个司法大案所推动,法治中国梦的实现亦必须靠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通过无数个反对官僚主义及其社会基础的司法个案予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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