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释法 >> 内容

盘点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哪些侦查招数

办案律师/作者: 王如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3-20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王如僧: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在我们国家,除了反腐之外,我觉得国家与民众最重视的社会问题就是毒品了。

为了打击贪污贿赂,国家设立了监察委;为了打击毒品犯罪,国家设立了禁毒委员会,公安部设立了禁毒局。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公安机关在司法实务中有什么大招呢?我个人觉得至少有如下招数:

第一招:技术侦查。技术侦查是公安机关经过批准后,通过各种通信监控、窃听、邮件检查、秘密拍照、录像、录音等手段,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人、物、活动、环境进行进行秘密监控。

技术侦查能够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收集到犯罪证据,并且非常高效、精准,但是技术侦查中收集到的证据不能不能直接作用证据使用,必须通过转化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第二招:控制下交付。控制下交付是指公安机关已经确定毒品的流向,或者已经查获了毒品后,但假装不知,让毒品继续“正常”流通,然后监控毒品的每个去向,以货寻人,以实现人赃俱获。

对于控制下交付的案件,有的人认为属于犯罪既遂,但由于毒品一直处于公安机关的掌握当中,不可能流入社会,因此也有很多人认为属于犯罪未遂,既、未遂之争,针锋相对,争议很大。

第三招:诱惑侦查,又称特情侦查。诱惑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为毒品犯罪分子设立某种犯罪场景或犯罪机会,为其提供上线买家、下线卖家之类的,等到犯罪分子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时,就将其当场抓获。

诱惑侦查在现实生活中,又称警察圈套,只能针对那些本来就有实施毒品犯罪意向的人,运用不当,导致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实施了犯罪活动的,就会变成犯意引诱或数量引诱,因此诱惑侦查就像北冥神功一样,修炼不当,就会变成吸星大法。

第四招:卧底侦查。卧底侦查是指侦查人员像《无间道》中的梁朝伟一样,隐瞒真实身份,深入毒品犯罪组织内部,进行侦查。由于深入内部,它可以提前获取毒品犯罪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毒品犯罪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谁是老大,谁是马仔,有没有保护伞等。当公安机关采取行为进行打击时,卧底还可在内部进行响应,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

第五招:金融调查。金融调查是指公安机关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协助下,利用金融手段追查涉毒资金的来源及去向,它可以没收毒品犯罪分子的收益,切断毒品犯罪分子资金的来源,还可能从资金流动中抓到毒品犯罪活动中的幕后大佬,总的来说,它的目的是让毒品犯罪分子人财两空。

金融调查运用不当,可能会查封、扣押他人的合法财产,给他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极大的不便,而且有时候,就算存在错误,由于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解封也会相对比较曲折。


阅读量:60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如僧
王如僧涉税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310024927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X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从案件真相视角谈无罪辩护问题
从涉毒重案真伪视角谈贩卖毒品案的有效辩护问题
经销商私刻公章致企业涉诉:从钱某伪造公司印章案看企业刑事维权路径
“虚拟货币开设赌场案”不予移送审查起诉法律意见书
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案有没有可能无罪—关于刘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之法律意见书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把骗来的货物销售给下游,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Y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H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正在办理中)
办案札记(三)|保健品诈骗罪的主犯,为何只判一年十一个月?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