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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政敏律师2014年经典案例之赵某、吴某诉张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办案札记

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6-09-06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谢政敏

导读:这是本律师2014年办理的一起经典案件。被告人张某驾车将被害人吴某撞死,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后本律师接受被害人家属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本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掌握了被告人的大量财产线索,并得知被告人为家中经济支柱,被告人若服实刑,其生意将会垮台,家中将会遭遇灭顶之灾。

在和被告人一方进行谈判时,本律师牢牢抓住了被告人经济实力雄厚,又是家中顶梁柱,宁肯花钱也不愿服实刑的心理特点,识破了被告人主动走进看守所,公开表示宁愿服刑也决不赔偿,公开向死者家属示威纯属假像,目的在于少赔偿甚至不赔偿就要求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函的假像,牢牢把握了案件的主动权,态度强硬地提出了赔偿50万元的要求,并针锋相对地提出若被告人拒绝赔偿,将以肇事车辆挂靠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仍然能够得到足额赔偿,最终赔偿责任仍要落到被告人头上,但被告人将不可能得到被害人家属任何谅解文书,相反,我将作为被害人家属的诉讼代理人,配合公诉机关指控犯罪,要求对被告人从严惩处。被告人将因交通肇事并存在逃逸情节将会被判3-7年,而且不可能有任何减刑、判缓的机会。

摄于法律的威严,更考虑到自已不利的处境,被告人终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赔偿被害人家属40余万元,是法定标准的二倍还要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害人家属的合法利益。

2014年3月份的中原大地,呼啸的北风却依然肆虐,狂风将沙尘、垃圾等杂物吹到空中,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尽管办公室窗户紧闭,办公桌上依旧蒙了厚厚一层灰尘,拂了一层还满。天已转暧,为了避免风沙的侵袭,那些爱美的女士出行时,仍不得不把全身蒙得严严实实,戴着厚厚的口罩外出。立春虽已多时,但我们所期盼的春天似乎还远远没有到来。

这天上午,我办公室里来了三位不速之客,一位鬓发皆白、满脸疲惫无奈的六旬老妇,还有她的女儿,一位重度智障患者,还有一位小男孩,是她的外孙。落座之后,老者向我们哭诉了他女儿一家的不幸遭遇。

老人的女儿患有重度智障,但是生活尚可自理,后来找了一个丈夫吴某,老实厚道, 肯吃苦,爱干活,也知道体贴妻子,懂得孝敬老人。后来又生了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更为这个残缺的家庭增添了几分欢乐。平时吴某在外打工赚钱养家,其妻子赵某在看孩子,岳母(即本案那位老者)也时不时帮忙照看孩子料理家务,这个家庭虽然残缺,倒也幸福和睦。

可是老天爷好像是故意与这个残缺的家庭作对。2013年11月18日下午18时许,吴某在河南省荥阳市荥泽大道荥阳机电学校门口行走时,突然被身后后驶来的公交车撞飞约20米,当场死亡。经荥阳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张某超速、无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死者吴某在机动车道行走,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发后,肇事人依仗其是荥阳当地人,有钱有势,态度蛮横;而吴某及其家人均住农村,家庭困难,吴某的妻子又是重度智障,还有一个5岁的男孩,孤儿寡母,又没有得力人员帮其处理交通事故,显然处于弱势。其岳父母拖着年迈之躯,多方奔走,经多次调解,对方只同意拿10万元钱,并蛮横的说,中就中, 不中一分钱都没有,你随便告,我有的是人,你告也告不赢,气焰十分嚣张。后来,因被害人家属未答应对方的调解方案,对方索性主动走进看守所,声称宁肯把牢底坐穿,也不赔偿一分钱,公开向家属示威。

事故发生后,吴某妻子病情加重,疯疯障障的,要么号陶大哭,要么拍手大笑,完全没有了独立的生活能力。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的重担就落在了吴某的岳父母身上。可怜的老人又得照顾孩子,还得奔波于巩义、荥阳之间,处理交通事故,真的是身心疲惫,苦不堪言。吴某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现在吴某去世了,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断绝了,留下智障的妻子和和幼小的孩子,这可让他们孤儿寡母怎么生活呀!

万般无奈之下,老人才向我求助,“谢律师,你可要帮帮我呀,我们一家就全靠你了”那个小男孩懂事地来到我跟前,“叔叔,那个坏蛋把我爸爸撞死了,你们把他抓起来吧,等我长大了,挣好多钱来给你”。看到老人无助的眼神,看到小男孩天真的话语,看吴某智障妻子憨憨傻傻的样子,我心里面酸酸的。

考虑到吴某家属的特殊情况,我向所领导汇报了此事,大幅度地减免了代理费用,同时商定先给付基本费用,剩余的费用待赔偿到位后再行给付。随后我们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完善了各项委托代理手续。

送走吴某某的家人,我查看了吴某家人送来的书面材料,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凭我的经验,在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案件中,主要就是赔偿问题。如果被告人(嫌疑人)赔偿到位,征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就可以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将来法院可能会判缓刑,被告人也就不需要羁押了。如果被告人拒绝赔偿,得不到家属的谅解的话,就不可能取保,判缓基本无望,被告人铁定的要服实刑。

一般情况下,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嫌疑人只要有经济能力的,都会主动赔偿,以征得被害人的谅解,避免坐牢。只有那些没有经济实力的,或者说被害人家属要价太高,超出了被告人的支付能力,确实支付不动,才可能拒绝赔偿,选择坐牢。这就麻烦了,尽管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会判决被告人赔偿,但一方面数额偏少,另一方面即便判了,也大多是空纸一张,很少得到执行。

而本案被告人张某经营了两辆公交车,算是有实力的了,却宁愿坐牢,也不愿赔偿,着实令人难以理解。我分析,张某很可能是看到吴某家人孤儿寡母,吴妻又是重度智障,没有得力人员帮其处理交通事故,而作出的姿态,其目的是逼迫吴某家人接受他们苛刻的赔偿方案罢了,依我判断,张某并不愿意服实刑。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切入点,以案情为基础,与对方展开谈判,迫使对方作出合理赔偿。

随后,我起草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请当事人签字按指印后,连同委托代理手续,送到法院立了案,复印了相关卷综,开始了紧张的阅卷工作。

在阅卷时我又发现了一个疑点,那就是肇事人张某在事故发生之后即离开了事故现场,由他的一个朋友出面处理交通事故,直到两个月以后才露面并主动走进看守所,期间不知所踪。而依照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负有三项法律义务,即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张某在发生事故后,既没有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更没有抢救伤者,却自行离开现场,直到两个月以后才露面,这不是逃逸吗?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应负主要以上责任并逃逸的,应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张某拒绝赔偿,他所应负的刑期应当是在三至七年之间,服刑两三年一般人都受不了,让他服刑三年以上,他受得了吗?

为稳妥起见,在死者家属的配合下,我又数次深入荥阳,秘密调查了肇事人(亦即车主)的家庭财产,得知肇事车主购买了两辆公交车挂靠在荥阳公交公司名下进行经营,另张某在荥阳市区购买了两套商品住房,还有一辆帕萨特轿车,在农村老家还有房产。我还专程拜访了张某的辩护人畅律师,和她进行了交谈,表面是请畅律师帮忙,作作张某的工作,可怜可怜被害人家属,给其适当赔偿,其实是为了解张某的个人情况,为后续行动提供参考。

畅律师当然是替张某说话了,什么他家里没钱呀,他老婆体弱多病,多次住院呀,他儿子刚结婚,最近又办了满月酒,花了很多钱了等等,畅律师的本意是替张某哭穷,要我们答应他们苛刻的条件,避免鸡飞蛋打,一点赔偿也得不到。不经意间却给我透露了张某的基本情况,那就是张某是家中的支柱,他的家庭很复杂,如果他服刑两、三年,家中必定是乱成一团,他妻子体弱多病,由谁来照顾?家中生意谁来照顾?那不乱了套了吗?

我还冒着风险到了张某老家,打听到了有关张某的一些情况,和畅律师所说基本吻合。由此我判断,若判实刑,张某的家庭将会崩溃,他的生意将会垮台,这是他绝对不想看到的,不论是从他自身考虑还是从他的家庭、生意考虑,他都不愿意服实刑。他所谓的主动走进看守所,宁肯把牢底坐穿也绝不赔偿纯粹是谎言,是做样子给吴某家人看的,目的是压服吴某家人,达到不赔钱或少赔钱的目的。还发誓把牢底坐穿呢,骗鬼去吧,关半年他都受不了。

可是万一他铁了心,一定要走那步路怎么办?我们还有民事诉讼这条路可走。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法院只支持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基本没戏,赔偿数额极其有限。

但本案有个特殊情况,那就是荥阳市公交公司是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的,与肇事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张某无证驾驶登记在公交公司名下的机动车撞死他人,公交公司作为登记车主应当与张某承担事故连带赔偿责任。基于此,我们可以另行走民事途径,直接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在民事案件中,是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的,其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都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高。在这方面我们曾有过成功案例,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类似成功案例不在少数。如果张某铁了心了,就是不赔偿或者赔偿达不到我们的满意,那么我们就撤回对张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以公交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同样能胜诉,判决的赔偿数额肯定要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数额要高得多。而且公交公司有相当的实力,我们的判决完全可以得到履行,当事人的权益同样可以得到维护。但张某是公交车的实际车主,只是挂靠在公交公司名下,公交公司不可能替张某买单,最终的赔偿责任也一定是落到张某的头上。但若真的这样,张某想要判缓的路子就彻底堵上了。

这时从荥阳法院传来了消息,法官称经过多次作工作,张某同意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我再赴荥阳,与张某进行了正面交锋。张某的辩护人畅律师和张某老婆和另外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吴某和我进行了交流。吴某态度傲慢,称本来不想赔偿,但是看在吴某家庭生活困难,法官又作了他的工作,才同意进行调解。但是,原来答应赔偿17万元是在张某没有被羁押的情况下提出的数额,现在张某已经被羁押了两个多月了,所以他们只答应赔偿10万元。听他说的,好像赔偿是他给我们的恩赐,我们还得感谢他似的。

我主要谈了以下几点:其一,我们主张赔偿50万是经过认真计算所得出的结论,不会让步。其二,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张某有充足的经济实力来进行赔偿。其三,如果张某不同意赔偿,我们将立即撤诉,起诉公交公司,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肯定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得多。公交公司实力强大,只要法院判决了,一定能够执行。但最终的赔偿责任一定要落到张某头上。其四,如果张某不同意赔偿,我们不会给其出具任何谅解函,张一定会服实刑。如果张某拒绝赔偿或者赔偿达不到被害人家属的满意,被害人家属绝不会向法庭出具谅解函,张某想取保、判缓甚或将来减刑根本没戏。其五,我将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协助公诉机关,向法庭指控张某犯罪。我们有铁的证据证实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即离开现场,既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抢救伤者,显然属于逃逸,张某无照、超速、又撞死一人,还存在逃逸情节,其刑期应在3-7年。铁定地要服三至七年实刑。其六,张某是家中的顶梁柱,若服刑三至七年,其生意无人料理,妻子无人照料,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相反,如果张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征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我们将第一时间按张某的要求向法院出具谅解函,要求法院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将会很快走出看守所,与其家人团聚,继续经营他的生意,摆脱牢狱之灾。

何去何从,请张某自已选择。

一席话讲完,那位不可一世的吴某脸像霜打的茄子一般,再也牛不起来了。倒是那位畅律师过来说起了好话,让我们给他们几天时间考虑一下,即便赔偿,筹措50万元款项也还需要时间。这还像句话,我答应了,同时声明只给他们一星期的时间,如果一星期以内不给答复,我们将立即终止谈判,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会再给张某任何机会。张某不是主动地走进看守所了吗,他不是要将牢底坐穿吗?成全他,让他在里面住个够。

又过了约一个星期,法院打电话,让过去调解。这次是畅律师和张某的女婿和我们谈的。他们态度很好,对被害人爱属的遭遇深表同情,只是他们经济确实困难,请求减免赔偿额,他们赔偿额度涨到了30万。我当时即态度强硬地讲,这不可能。被害人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其妻重度智障,孩子还不到五岁,交通事故赔偿款是他们娘俩以后生活的主要保障,三十万元不足以保障他们今后生活。对方软磨硬泡,最后张到了35万,我仍然不同意,他们也生了气了,说如果实在不行,那就算了,你想咋办就咋办。

见他们如此说话,我也生了气,“不是我不给你们机会,是你们没有抓住,那么就对不起了”。我马上当着他们的面起草了撤诉申请书,向法院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当着他们的面整理起诉公交公司的相关材料,摆出一幅要起诉的架势。看到我动真格的了,他们慌了神,就托法官找我们求情,让我们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好好考虑虑。正好第二天就是清明节,法院放假,我就给他们讲,过了清明节后我等他们答复,如果过了清明节,他们如果还不答应我们的条件,立即停止谈判,起诉公交公司。

回去后,我认真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确实,我们占据着主动,张某有一定经济实力,家里离不开他。第一他本人不愿意坐牢,第二,他的家庭,他的生意都不允许他坐牢,他若坐牢,不要说三至七年,就是坐牢一年,家里面都乱了套了,他损失的肯定要比得到的多。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到我们所面对的不利形势:这个案件是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是过失犯罪,吴某被撞死,其家中遭遇灭顶之灾,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剩下智障妻子和幼小的儿子,生计都是问题。当前他们最需要的不是将张某严惩,不是让他坐牢多少年,而是得到切切实实的赔偿,让他们的今后的生活有充分的经济保障。

若达不成调解,只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吴某尽管在荥阳市区打工已一年有余,符合按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条件,但至今我们也没有拿到确切的证据,若无确切的证据证实,吴某的死亡赔偿金只能按农村标准计算,这样算来,即便走民事诉讼,吴某家人得到的赔偿只有18万左右,而且还要通过旷日持久的执行才能得到,费时费力费精神,还不一定能完全得到。而若与张某达成调解,张现在已经答应赔偿35万元,而且是现金支付,吴某家人马上就能得到这35万元现金,免去了起诉、执行的烦扰,何乐而不为?

尽管张某很有经济实力,但他妻子常年有病,子女结婚生子买房买车花费不斐,未必有太多现金。若是咬咬牙,拿出个二、三十万还有可能,再出去转借一下,拿个四十万左右也不是不行。但若一定要他一文不少拿出50万现金,确实是有点勉为其难了。若坚持50万导致谈判破裂,确实有点得不偿失。基于此,我给家属摆明了利害关系,谈出了我的想法,家属还是那句话,“谢律师,你看着办吧,我们相信你,从咋着都中。”在征求死者家属的同意后,我果断决定作出适当让步,将赔偿数额底线设在40万左右。

过了清明节后,突然接到法官的电话,讲被告人的老婆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法官特别申明,他们还是希望与我们达成调解的,只是家中出现了变故,只能先缓缓。这个电话传达给我们两个信息,第一运对方没有更大的能力来进行赔偿,50万已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若再坚持,谈判很可能破裂,张某老婆住院已经说明他们已经绝望。第二,对方并没有把谈判的大门关上,如果我们作出适当的让步,谈判仍然有可能成功。

我感到必须及时调整我们的方案,要作出适当的让步,实在不行35万元也可以。让步的借口呢,被告人家属已经给我们了,他老婆不是住院了吗?

过了两天,我打电话给法官,完全充满了对张某老婆生病住院的关心,我告诉法官,我和被害人家属听到张某老婆生病住院的消息,心里边也不好受,不管张某再怎么着,不能株连到他的家属。尽管其老婆住院与我们无关,但肯定是因为家中出现了这么大的变故,精神压力太大所致。我们请法官向张某家人转达我们对其老婆的问候之情,同时愿意作出适当让步。

这个电话打出去后,很快就有了回音,当天下午,法官就打电话让我们去荥阳,和被告人家属见面再行调解。

次日上午九时许,我们来到了法院,张某的女儿、儿子、女婿等家属在法院门口迎候着我们。看到我们来了,热情地迎上来,陪我们进入了法庭。他们首先代表张某向我们表达了歉意,表示愿意以最大的能力赔偿我们的损失。随后双方进行了坦诚友好的交流,我首先对张某老婆因病住院表示关切之情,阐明张某老婆住院非我们之意,我们不愿意把张某及其家人逼上绝路,只要张某有赔偿的诚意,我们愿意作出适当让步。张某家人自是感激不已,经过多方协商,最终商定赔偿额为40万元(不含保险),一次性现金支付。

下午三时许,张某家人筹措的赔偿款就如数到帐,我们立刻为张某出具了谅解函,并交到了法院。至此,经过两个月的辛勤工作,这起案件最终以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现金40万元而落下帷幕。

走出法院,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蒙蒙细雨,街心花园里,树枝发出了嫩芽,青草泛出了新绿,花坛里杏花、梨花迎风怒放,处处弥漫着花香的纷芳,处处洋溢着春的气息,春天来到了,春天真的来到了。吴某岳父母紧紧握着我的手,感激得不知说什么好,只是一个劲地摇,眼睛里边分明倘出了泪花。此时无声胜有声啊,这紧握的双手不正体现了他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吗。吴某某的家属成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其妻子、儿子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经过两个多月的辛苦工作,案件有了相对理想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律师的工作价值得到了肯定,这不正是我们律师所希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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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政敏
谢政敏诈骗、暴力、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610802318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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