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其他文书 >> 内容

【经典案例】谭某某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3-01

谭某某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

办案总结及文书目录

经办律师:黄坚明、梁栩境

【办案总结】

一、判断本案系因土地出租问题所引发的刑事案件,在提供专业有效的刑事辩护的过程中,亦应妥善处理村民情绪,以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对本案谭某某等人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进行详尽分析

三、在对本案进行详尽阅卷后,提出谭某某不构成犯罪的多份法律意见书

四、在审判阶段,提出多项辩护意见,最终犯罪嫌疑人获缓刑处罚

此案涉及现阶段最为敏感的土地问题,全国各地涉及土地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屡见不鲜,部分案件甚至出现相关人员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恶劣后果。

在此案的办案过程中,部分村民提出收集签名、进行上访等建议,我们基于防止时态扩大的原则,多次和村民进行交流、沟通,并对他们进行法律上的分析和说理,同时一直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村民严格依照刑事诉讼及民事诉讼程序的方式处理问题,切忌采取激进手段。

在本案进入审判阶段时,佛山市政法委等相关领导亦与我们进行面谈,希望辩护律师能够依法辩护。我们在充分表达律师诉求及辩护意见的主要观点后,表示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在为谭某某等人争取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下,协助办案部门、相关政府机关妥善处理本案。

最后,谭某某等人获缓刑处罚。

【文书目录】

一、《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法律意见书》

二、《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三、《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四、《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二)》

五、《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调查取证申请书》

六、《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七、《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取保候审申请书(二)》

八、《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九、《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取保候审申请书(三)》

十、《谭某某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案一审辩护词》


阅读量:107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严惩与教育: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影响与启示
利用赌博网站会员账号接受“六合彩”投注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实务文书|侦查人员擅自添加有罪供述的笔录,应依法排除
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申请对在案销售记录文档予以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意见书
P某涉嫌掩隐罪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制假现场被抓,也可能是自首!
反对校园霸凌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