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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某地三名律师猝死想到律师的四种“非典型”死法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4-22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中心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律师 黄坚明

就律师界而言,近期最轰动的事件,莫过于某地在九天内三名律师先后猝死事件,以及某地前律协会长被判刑,宣告其“律师”职业生涯“死亡”的事件。显然,业界对此深感悲伤,这也引起笔者关注律师界普遍存在的几种“非法典型”死亡的现象,笔者也一直在思考律师该怎样死去才是“死得其所”。笔者个人观点:抛开对与错的价值判断,单就律师如何死去现象而言,律师界应普遍存在商人型“贪财死”或“事业狂死”、红顶型“勾兑死”、激情型“燃烧死”、屌丝型“劳碌死”四种非典型的死法。

一、部分“商人”型律师死于“贪财死”或“事业狂死”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很多人对财富的渴望,就如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就如某些贪腐官员,贪无止境。就律师界而言,此种情形同样普遍存在。一部分律师或律所主任,其“商人”属性,远远多于“律师”或“法律匠人、官司达人”的属性。某些律师的核心关注点,根本就不在案件本身,而在于律师费的高低。律师费进账后,打官司等核心事宜都交给授薪律师或实习律师处理。其最核心的执业理念,更多是关心下一个案件或下一个当事人的律师费,而非官司本身胜诉与否。简单说,某些律师,其应酬时间远远多于办案时间;其靠案件数量取胜,而非靠质量取胜,核心是追求更多的律师费。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可,谁也不能高高在上,过分苛责他人。但就律师界而言,我们需要抵制过分“在商言商”的做法,因为人一旦对财富、成功的渴望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容易转为“贪财奴”或“事业狂”。某知名律所创始人,以及某律师协会重要负责人之一,均属早已“功成名就,名利双收”的成功律师“典范”,但前一个律师是“累死”的,后一个则是死在五星级酒店的业务论坛上,本质上也是“累死”的,这与社会上频发的企业家猝死事件没有本质的区别。对此,笔者个人观点:不求富甲天下,但求多活每一天。

二、部分红顶律师死于“勾兑”

活在当下社会,就部分“非市场律师”而言,除了人脉、钱脉或权脉,其很难通过正常的方式获取案源,甚至可能面临生存问题,更不要说在律师界出人头地,名利双手。部分律师还觉得走“市场竞争路线”,对律师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要求太高,赚钱也太慢,但其内心渴望的是“快钱”和“迅速”成功。更关键的是,非常多的潜在客户对官司结果,以及对受托律师在公检法机关、政府机关人脉资源方面有明确的要求,使得部分律师不得不迎合当事人的“诉求”,最后成为律师界所述的“红顶律师”。简单说,“律师圈”绝非“世外桃源”,律师参与“勾兑”、“拆诉”业务的大有人在。尽管近几年越多越多“红顶律师”走向市场,但“红顶律师”通过“勾兑”方式获取案源的市场格局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对此,笔者无意再描述过多。上述的某地前律师协会会长律师生涯的终结,就是典型红顶律师“勾兑死”的现象。就全国范围而言,这里的案例很有很多。

三、诸多律界楷模“激情燃烧死”,最后猝死在法庭上

在律师界还存在这样的现象:有一批律师前辈,他们学法于“文革”时代或“文革”刚刚结束的时代,他们有非常好的社会际遇,与西南政法大学的所谓“78届”现象有近似的地方。他们当中很多“学富五车”,实战胜诉案例无数,并在上世纪九十年度或2000年前后走向律途人生的巅峰。这些律师前辈本可以选择安度晚年,出国度假,含饴弄孙,过贵族生活,但相当一部分律师前辈却选择“激情燃烧”,始终奋战在法庭第一线上。这样的律师楷模猝死在法庭上的案例,绝非个案,很多地方都发生过。笔者惭愧,不得不承认自己对律师界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个人观点:专业的刑事律师或毒辩律师,需要激情或情怀,需要激情燃烧,燃烧激情,只要遇到重大冤假错案或有重大理据的案件,他们肯定会选择“迎难而上,血战到底”。在这方面,很多律师前辈就是我们的楷模。笔者不奢求长命百岁,但求辉煌战绩留人间。

四、屌丝律师“劳碌死”,未出师,人先死,赤裸裸的人间惨剧

年轻律师最忌讳的是没有打好法律基础,没有办案能力,没有稳定案源,没有积蓄,没有家庭或对象,更没有“看得见”的未来或执业规划“路线图”,事实上也无法独立于指导律师或律师老板,最后成为律师“白领、蓝领”,甚至一辈子或很长时间内都无法独立执业。若年轻律师工资不低,工作强度可承受,在工作中也学有所成,最后可转型为某些专业领域的诉讼律师或非诉讼律师,这样的执业规划也未尝不可。但个人观点,年轻律师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工作本体内容跟法律无关,使得律师纯粹成为获取案源的工具或每天从事重复机械性工作,周末时间无法休息和自我学习,工资很低,压力很大,每天都在透支生命,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工作没有价值和前途,最后在纠结中猝死。这样的案例,在律师界而言,也绝非个案。个人观点:律师也是高风险、高成本投入的行业,若年轻律师无法专心提高专业技能,屌丝律师“劳碌死”现象不可避免。我们律所期望招聘一些家境“相对殷实”的法学院学子,不求其他,只求他们能专心学法,用法,在办案实战中逐步提升技能,而非营销第一,赚钱第一,赚“快钱”第一,唯独缺了据以生存的办案技能。

某地三名律师为何九天内先后猝死,真实原因笔者不得而知。在现实生活中,律师界同仁除了上述的死去方式之外,肯定还存在诸如喝酒车祸死、病死、平庸死等各种各样的典型或非典型死法。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重于泰山,轻于鸿毛,归根到底还是人固有一死。笔者期望:是名律师,就应有影响性胜诉案例留人间,需有法律作品传后辈,需在死后社会上留有好名声,最终可谓:死得其所,死而无憾!

【关键词】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刑事律师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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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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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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