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其他文书 >> 内容

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之律师会见笔录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谢建琼涉嫌故意伤害案(侦查阶段无罪释放)之

律师会见笔录

时间:2006年3月15日9:30—10:51

地点:广州市增城看守所

询问人:卢愿光律师

被询问人:谢建琼

记录人:方忠坤律师

卢:我们是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你哥谢建国的委托,现依法会见你(出示相关的委托手续及证件),你是否同意?我们主要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你大哥经过多方的了解情况及对比,选择我们介入你案,现在你案在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向你了解案件情况,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谢:好的,我完全同意,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卢:在司法实务中,侦查阶段律师一般只能会见你一次,为了便于我们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们向你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请你如实回答,同时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你清楚吗?

谢:我知道了。谢谢!

卢:因你的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你能否告诉我们,你是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吗?

谢:我于2006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的。

卢:你目前是否已被宣布逮捕?

谢:还没有。

卢:你目前涉嫌的罪名是否是故意伤害?

谢:是的。

卢:你将案件发生当天的具体情况叙述一下,好吗?

谢:因增城市新塘劳动管理所不肯对我弟弟死亡一事作出书面认定,但口头认定是非工伤,老板拒绝赔偿,……。

卢:因会见时间有限,请你主要讲述发生冲突时的具体情况,好吗?

谢:我们四人(我,我丈夫,我母亲,我哥哥)到工厂找老板,但开始未能找到。后来找到老板时,老板对我们态度十分冷淡,甚至对我们发火,最后还要将我们赶出厂外。

卢:后来事情的发展?

谢:后来老板准备离开,我就跟了出去,走到二楼与一楼之间的楼梯转弯处,老板娘正从一楼上来,老板就让老板娘打我。老板娘一上来就扯我的头发,将我沿着楼梯往下拖。因老板娘是后退着将我往下拖的,当老板娘退到离地面尚有一级楼梯时,老板娘不慎自己跌倒在地,将我也扯得跌倒在地,造成我身上多处受伤。

卢:后来双方是如何分开的?

谢:是工厂内管理后勤的人员将我和老板娘分开的。

卢:跌倒后老板娘的表现如何,有否异常表现?

谢:我当时未发现老板娘有任何异常。双方被分开后,老板娘开始还坐在办公室内靠近窗口的位置往外望,后来还在办公室内走来走去,甚至在警察到场处理事情时她还在喋喋不休,因影响警察处理事情,最后还被警察赶离现场。

卢:案件的情况我们现在基本清楚。现在我们就故意伤害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向你详细解释,有利于对你认清自己行为的性质,你认真听取,听完后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好吗?(律师详细解释故意伤害罪的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根据案情分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谢:多谢!经过你们律师的解释,我现在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了。你们分析得很很透彻,对我非常有帮助。

卢:你是否清楚“被害人”(老板娘)的伤情鉴定结论?

谢:警方于2006年3月3日将鉴定结论交给我阅读,鉴定结论是轻伤。

卢:你是否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

谢:我没有。我在整个过程只有挨打的份,根本就没能打老板娘。

卢:你在公安部门接受审讯时是如何交待的?

谢:警察在审讯我时,强调我有伤害老板娘的故意,并要我在记录上签名,我不同意签名,警察就威胁要将我判刑。

卢: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看清楚笔录上记录的内容,并确认内容与你所说的一致,你才能签名确认。特别是警察写明你有伤害故意时,如果你认为该情况与实际情况相违背,可以要求警察修改后再签名,否则你应拒绝签名,你有拒绝签名的权利。

谢:谢谢律师的提醒。

卢:我们将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你案的真实情况,还你清白,争取你早日获得释放。

谢:谢谢律师,我相信你们会尽力帮我,争取到好的结果。

卢:因会见时间即将用完,我们今天的会见就到此为止吧。请你树立起信心,我们共同努力,状况会很快好起来的。再见!

谢:再次感谢律师,谢谢!

谢建琼2006年3月15日


阅读量:410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这样介绍换美金,涉嫌犯罪!
新司法解释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风险深度解析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