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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辉涉嫌重婚案之关于李轩辉身体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反映函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李轩辉涉嫌重婚案之

关于李轩辉身体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反映函

(2007)粤环经律刑字第139号

致尊敬的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所长及有关的监管人员:

我们是贵所在押人员李轩辉(犯号:A117—2284)的律师,受李轩辉的委托和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指派,特向贵所反映李轩辉身体严重恶化的情况,请阁下百忙中抽空关注,希望贵所重视李轩辉的病情,对李轩辉身体作全面检查,提供适合其病情的药物,防止其猝死。我们很理解看守所的医疗条件,如贵所无法提供适合其病情的药物,请求贵所允许家属送药,以免李健辉出现意外。

我们首先对贵所重视李轩辉的病情及给予其人道性的照顾,表示由衷感谢!

李轩辉X因涉嫌重婚案,我们于在白云区公安分局的安排下,到贵所依法会见了李轩辉,据李轩辉反映,由于长期缺乏药物,其被关押以来病情已严重恶化,身体严重不适。

李轩辉身体状况一直以来都很差,患有严重的强直性脊柱炎多年,病情已到三期,并引发眼睛巩膜炎等病症,须长期服药控制。据李轩辉反映,被关押后贵所医务室条件有限,无法提供有关的药物,强直脊柱炎反复发作,神经严重损害,发作时刀绞的剧痛导致根本无法睡眠,尤其晚上发作,无法控制的疼痛呻吟声,已严重影响同仓休息,增加贵所的管理负担。特别脊柱炎引起的巩膜炎并发症,如果得不到控制,极有可能致盲;据我们查阅的材料(见附件1),脊椎炎症也会引发急性心脏病、肾衰竭、肺部纤维化、神经病变等病症,现在李健辉已停药二个月,其病情已严重恶化,随时有生命危险。

李轩辉被刑拘时,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有关办案人员也扣押了李轩辉随身携带紧急就医的《病历本》,《病历本》已详尽记录了李轩辉的病况及用药情况,有关办案人员对李轩辉病情也比较清楚的,贵所也可以向李轩辉了解病况。

由于李轩辉的《病历本》已被押,其家属为了向贵所说明李轩辉的病情,希望贵所能提供适合的药物,近日找到李健辉此前的X光片,找到以前就诊的医生,出具了相关的诊断证明,供贵所有关医务人员作参考(见附件2),有针性地为李轩辉提供适合的药物,防止其猝死所中;如贵所无法提供适合其病情的药物,请求贵所允许家属送药,以免李轩辉在贵所发生意外。

我们希望贵所继续重视李轩辉的病情,并继续给予其人道性的照顾,谢谢!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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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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