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研究 >> 内容

非法持有毒品与运输毒品的实质区别是什么?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3-26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第一,持有毒品与运输毒品,在客观行为上可以是完全一致。如:通过房屋“持有”毒品,与通过车辆“持有”毒品,很难说有什么实质上区别。

第二,单凭数量多寡来认定被追诉人行为性质是持有,还是运输,或者是贩卖、走私、制造,也是不妥当的。如:同是屋子里藏有毒品,超过一公斤就是贩卖,低于一公斤就是持有,如此理解未必也太机械了;再如:在小区范围内“位移”毒品的行为就是持有,超出小区范围的移动毒品行为就是运输,如此理解也是太机械。

第三,如何准确区分持有毒品行为和运输毒品行为的实质性区别,个人观点: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务角度分析,应考虑两个因素,主观因素和证据因素。如何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又取决于行为人实施了那些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其实施了那些行为。如:在行为人没有实施过任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前提下,办案机关不能凭空推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走私、贩卖等目的而运输涉案毒品。

第四,为何立法上要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原因是毒品犯罪在现实生活中是复杂的,对某些行为性质存疑,行为人主观意图不明确的案件,理应在罚则上降格,认定为持有,非运输,目的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某些案件应保被追诉人性命,而非一杀了之。

因此,个人观点:如何区别涉案行为性质是持有毒品,还是运输毒品,在实务上应有一定的弹性,应根据个案具体分析,而非一句会议纪要大过天!




阅读量:40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