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如何定性?
李泽民律师 吴单
关键词:六合彩、赌博、非法经营、开设赌场
六合彩,全称“香港六合彩”,是香港赛马会发行的一种彩票形式,最早于1975年推出,在香港及澳门地区是合法的。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我国境内允许发行的合法彩票仅有两类,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且禁止在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因此,在我国境内发行、销售六合彩是非法的。
由于六合彩的高赔率和易玩性,境内存在不少“地下六合彩”活动,主要是参照六合彩的形式,自行设定玩法和赔率,发行、销售“私彩”并接受投注、开奖和兑付,其核心环节是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对此,司法实践在定性上有所争议。
先看案例一((2019)粤20刑终486号):
法院查明,被告人L某等人利用所代理的非法六合彩网站,获取并发放代理赌博账号,接受他人外围以六合彩等方式的投注,其中L某作为公司老板,负责策划并组织、指挥团伙成员开展非法经营六合彩活动。至案发,L某等人累计收受的六合彩投注已达72万余元。
经审查,法院判决L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本案的判决依据是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在大陆地区,发行、销售彩票是国家专营范围,未经审批擅自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合彩)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彩票市场管理秩序,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再看案例二((2022)辽01刑终82号):
被告人Y某坐庄六合彩并设置低赔率,通过微信接受多名参赌人员报号进行投注操作,累计投注约51万余元。
经审查,法院认为Y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案判决的理由代表了司法实务的另一种观点,即境内私自发行、销售六合彩的行为,与香港马会没有关联,二者在主观上没有意思联络,在客观上更不存在合作,境内发行、销售外围六合彩或私彩,本质上是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属于赌博或开设赌场的手段,应当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论处。
对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六合彩”赌博案件的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01〕47号)指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招引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应依法从严惩处。对接受3人以上投注,且收受投注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依据《刑法》第303条之规定,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注:2001年8月《刑法》第303条仅规定了赌博罪一罪,包括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将第303条修改为两款,第一款对应赌博罪,第二款对应开设赌场罪。因此,在定性赌博犯罪的前提下,那些在熟人之间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聚众赌博的行为,由于不具有公开性和经营性,司法实务一般以赌博罪论处;除此以外,境内发行、销售六合彩并据此揽注猜码的行为,大多面向不特定人员,且具有公开性和经营性,故往往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回看上述两个案例,可以发现:
案例一的涉案金额是72万元,案例二是51万元,相差并不大,但因为定性不同,案例一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二年三个月,案例二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五年六个月,最终刑罚却相去甚远。
理论上,非法经营罪的最高刑是十五年,开设赌场罪的最高刑是十年,似乎前者是重罪,但实务案例中判处非法经营罪的刑罚反而更轻,原因何在?
先看看两个罪名的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其升格刑为五年至十五年。由于涉六合彩非法经营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现行法律法规仅规定了立案追诉标准,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标准并无明确规定。
开设赌场罪的基本刑是五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其升格刑是五年至十年。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开设赌场构成“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抽水”达3万元,或赌资总额达30万元,或参赌人数达120人,或违法所得达3万元等。
可见,对于利用“六合彩”揽注猜码的行为,接受投注金额30万元是一个临界点。
通过六合彩揽注金额不到30万元的,无论定性非法经营罪,还是开设赌场罪,最终量刑一般都在五年以下。
但达到30万元以上的,若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则可能按五年以下基本档量刑,参考案例一;若定性为开设赌场罪,则刑期很可能是五年起步,参考案例二。
结语
在我国境内发行、销售六合彩或借此揽注猜码的行为,定性争议较大,一部分遵循司法解释的观点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另一部分从实务角度出发认定为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
现实中,熟人之间利用六合彩参赌的行为,一般以赌博罪定性,除此以外,定性开设赌场罪居多。而在开设赌场与非法经营之间,这类案件的量刑关键点在于六合彩揽注金额,若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全力争取按非法经营罪定性,进而争取轻判结果。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