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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毒辩故事:张三贩毒,李四受审,看检察院如何优雅结案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8-31

一线毒辩故事:张三贩毒,李四受审,看检察院如何优雅结案!



黄坚明: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何国铭:广强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们是长期专注于毒辩研究的专业律师团队。我们办理了2015年之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重260千克,获无罪释放)、2015年之香港籍吴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当于海洛因1.87吨”,案件已撤销,获彻底“无罪释放”)、2017年之台湾籍蔡某被控贩卖、走私冰毒96公斤(蔡某系第一被告人,案件办理中)、2017年之广州吴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不捕释放)、2017年之周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某高院审理,两人被判死立刑,已被高院裁定发回重审)等经典案例。因篇幅因素,其他成功辩护案例不再赘述。今天,我们就分享一个真实毒辩故事。详情如下:

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县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被告人苏某甲当庭翻供,供述称与自己共同贩毒的是“马某乙”,不是当庭受审的“马某甲”;被告人苏某乙在公安机关报捕前几次的供述中指认马某甲参与贩毒,在逮捕后侦查阶段直至庭审均翻供称参与贩毒的是马某乙,其以前是为了报复马某甲才指认是马某甲参与贩毒。后检察院以在庭审阶段的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并最终决定对马某甲不起诉。真实案例:某检刑不诉〔2018〕5号。

如此结案,无疑是检察院最优雅的结案方式。我们将持续深耕毒辩领域,将提供更多毒辩常识供业界参考。你的关注就是我们持续前进的最大动力。

【关键词】 走私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 运输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无罪 

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庞大的毒品案件刑事辩护律师团队-以黄坚明律师为主任的广强毒辩中心,并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将刑事辩护推向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

近百名各具特长的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分别致力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传销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网络犯罪等类犯罪重大案件有效辩护。

广强律师事务所恭候您的光临!地址:中国.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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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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