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有效辩点 >> 内容

搭建淫秽网站赚取广告费类型案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辩护要点

办案律师/作者: 马泽恩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4-16


搭建淫秽网站赚取广告费类型案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辩护要点


搭建淫秽网站赚取广告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类案件在罪名上没有什么争议,由于一般网站类型的案件涉及的淫秽物品数量庞大,金额也比较高,点击量更是远远超过量刑最高档,如果缺乏相关的办案经验往往在辩护策略上难以却步。

结合相关案件的办案经验,马律师在本文中分享搭建淫秽网站赚取广告费这类型案件一些辩护要点。

违法所得之辩

1、行为人搭建淫秽网站,不直接收取会员费,而是通过出租网站广告位,挂广告链接收取广告费获利,假设广告内容并不涉及淫秽,不属于直接利用淫秽物品进行牟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1号)第一条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指的是直接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比如在自己搭建的网站推广淫秽app链接收取广告费,如果推广的广告内容是合法广告,那么收取的广告费不能认定违法所得,不能以此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网站提取的视频、图片等经鉴定存在非淫秽物品成分,广告费的对价包含了非淫秽物品部分,在无法区分哪一部分广告费属于非淫秽物品对价的情况下,将所有广告费认定为违法所得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能将广告费作为违法所得进行定罪量刑。

淫秽物品数量之辩

计算淫秽网站的淫秽物品的数量时应以最外层载体的数量作为淫秽物品的数量计算,比如最外层载体为压缩包,可以压缩包的数量作为淫秽物品的数量计算。

实际被点击数之辩

1、网站显示的淫秽物品点击数不能轻易认定为实际被点击数,首先应审查点击数相关证据的提取固定时间,若提取固定时间在案发后一段时间,可以点击数在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发生了增加可能性,以该电子数据不具有真实性为由排除该证据,进而打掉点击数;

2、结合具体证据,审查网站显示的淫秽物品点击数是否存在自行设置起点数、无效点击数、重复点击数等虚高点击数的情形。。

总 结

上述观点是马律师在办理此类型案件中,简单总结出来的辩护方向和要点,具体辩护细节还应当结合每个个案的证据展开讨论。总而言之,搭建网站赚取广告费类淫秽物品犯罪案件的辩护,应着眼于每一个证据,从证据出发,审查是否存在上述辩护可能性,只要有一丝希望,都应该尽全力辩护。

阅读量:109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马泽恩
马泽恩涉黄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91107983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实战文书《L某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