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三十二起无罪辩例(黄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在法院开庭后,检察院基于法院会判无罪的压力撤回起诉,作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不起诉决定)由王瀛杰律师摘取。相信王瀛杰律师再度凭此成功无罪辩护辩例获得律师协会年度“业务成果奖”。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