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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被控盗窃罪一案 (取保终无罪)

曾 杰
曾 杰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8100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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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介绍

当事人张某的性质属于职务侵占而非盗窃罪,而由于张某所侵占的财物是报废物品,远远达不到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追诉标准6万元,因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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