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律师网)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简介
刑事辩护是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领先核心业务。本所设立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事律师王思鲁领衔,由40多位资深刑事律师和专家组成,部分律师和顾问曾在公检法机关任职,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资源。本基地根据案情需要,决定单兵作战或团队出击。
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专注、专业,以个案推动法治,延续办理全国性大案、要案的优良传统,在办理的多起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甚至是国际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中,成功地取得了取保候审、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无罪、二审改判等较好的辩护效果。
本基地下设十一个中心——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刑民交叉研究与法律服务中心;一个学院——金牙大状学院。
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基地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2015年广东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朱某被控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
一审打掉滥用职权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两罪,二审被判无罪
2015广东深圳余某被控受贿罪一案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辩护律师通过调取多项证据,证明检察院指控当事人以低价购房形式变相受贿的认定证据不足
2015年李某宏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
不捕释放,涉冰毒206公斤
2015年香港籍吴某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
不捕释放,涉芬太尼1205公斤
2015年海关总署部署的涉案金额4亿元的铁拳行动305特大皮革走私罪一案
提出约140项质证意见,阐述海关出具的关于偷逃税额的《核定书》无效,最终获得轻判
2015年哥伦比亚籍J.C.Q.P.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
不捕释放,涉海洛因1870公斤
2015年广东阳江卢某被控违法发放贷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无罪)
被判无罪,本案由中央高层领导批示
2015年哥伦比亚籍J.E.M.G.涉嫌走私毒品罪一案
被判无罪,涉可卡因3.5公斤
2014年海南吴某被控行贿罪、诈骗罪一案
辩护人二审介入后作无罪辩护并获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后申请法院向检察院、渔业厅等机关调取证据证明当事人彻底无罪
2014年粤福浙三省涉案金额逾40亿元的特大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
担任涉案单位辩护人,提出单位仅起次要作用等辩护意见,单位仅被处以少量罚金
2014年东莞太子酒店数十人被控组织卖淫罪一案
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引发的“年度中国十大经典案例”
2014年广东省残联厅级干部谢某被控贪污罪一案;
被判无罪,本案由广东省纪委批办
2014年广东某市国税局局长李某被控受贿罪一案。
二审改判无罪,本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
2013年安徽民警方某、王某被控故意伤害致死案
介入二审,二审将一审判十年的刑期改为三年半
2013年广东肇庆黄某被控故意杀人罪一案
涉嫌杀害派出所所长梁某,最终得以保命
2012年北京蒋某等被控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一案
定罪免罚,涉案当事人为中国最大评估集团在职评估师
2012年海南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
终审被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案,被媒体誉为“民警维权全国第一案”
2011年浙江柳某等被控特大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被誉为“十大经典刑事案件”
2009年度崔某某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最终获得轻判。
2008年广东杨某被控集资诈骗罪一案
改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缓刑释放,由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批示
2007年佛山钟某某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辩护人介入案件后,积极搜集证据,提出五项新的无罪证据,获得法院采纳,被告人得以免死,被誉为“佛山市历史上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06年深圳市王某某被控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一案
涉案金额近百万 ,提出定性错误且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法院采纳,最终被轻判有期徒刑六年
2005年浙江谢某等被控职务侵占罪一案
涉案金额三千多万元,轻判有期徒刑五年,被誉为“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一”
2004年福建黄某等被控妨害公务罪一案
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誉为“2004年度妨害公务第一案”
2002年广东龚某被控诈骗罪、虚构注册资本罪一案
提出案件缺乏认定被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证据,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无罪
2001年云南马某等被控贩卖毒品罪一案
涉案海洛因10500克,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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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6名专业毒品犯罪辩护律师,中心内设有毒品犯罪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有10年以上毒品犯罪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和此领域全国权威刑法、刑诉法专家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专业律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00多起,以中心精英律师丰富的毒品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辩例。以经典辩例,铸造品牌。同时,中心内律师致力于毒品犯罪的前沿理论研究,著述丰厚。
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
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6名专业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内设有金融犯罪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有10年以上金融犯罪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金融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专业律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100多起,以中心精英律师丰富的金融犯罪辩护经验、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辩例。同时,中心内律师致力于金融犯罪的前沿理论研究,具有影响力的实务文章多次刊登于《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广东律师》等行业内知名刊物。
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以及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违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洗钱罪等。
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6名专业走私犯罪辩护律师,中心内设有走私犯罪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有10年以上走私犯罪辩护经验的专业律师和此领域全国权威刑法、刑诉法专家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走私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专业律师合计办理走私犯罪案件100多起,以中心精英律师丰富的走私犯罪辩护经验和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辩例,并以经典辩例,铸造品牌。同时,中心内律师致力于走私犯罪的前沿理论研究,学术论文共计17次刊登于《现代法学》《政法学刊》等权威法学期刊,实务类著作亦多次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行业权威媒体平台。
走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汇集8名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并有专门的行政人员、案件信息采集人员、案例研究专员等配合办理案件。中心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备10年以上刑事业务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专业律师从1998年至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00多起,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案例。同时,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律师亦致力于职务犯罪的理论研究,在法律方面权威刊物发表实务论文累计超过300篇,已出版专著3部。
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放纵走私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一系列职务犯罪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亦接受公司、企业、个人的涉及职务犯罪风险专项顾问工作,为单位及个人分析所涉及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8名专业诈骗犯罪辩护律师,并有专门的行政人员、案件信息采集人员、案例研究专员等配合办理案件。中心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备10年以上刑事业务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依托于中心成员丰富的诈骗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大量的理论研究成果,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案例。中心各专业诈骗犯罪律师办理各类诈骗案件逾百起,涵盖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的商业诈骗案以及近年来频繁案发的网络诈骗案件。同时,中心内专业刑事律师亦致力于诈骗犯罪的理论研究,学术论文共计21次刊登于《广东法学》《政法学刊》等权威法学期刊,实务类著作亦多次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行业权威媒体平台。
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一系列诈骗犯罪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亦接受公司、企业、个人的涉及诈骗犯罪风险专项顾问工作,为单位及个人分析所涉及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4名专业知识产权犯罪辩护律师,并有专门的行政人员、案件信息采集人员、案例研究专员等配合办理案件。中心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备10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依托于中心成员丰富的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案例。中心律师团队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逾百起,涵盖涉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的商业知识产权案以及新类型的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同时,中心内专业刑事律师亦致力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理论研究,学术论文共计18次刊登于《法学与实践》《政法学刊》《中国律师》等专业刊物,实务类著作亦多次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行业权威媒体平台。
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一系列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知识产权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亦提供公司、企业、个人的涉及知识产权犯罪风险专项顾问服务,为单位及个人分析所涉及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本中心汇集8名专业民营企业犯罪辩护律师,并有专门的行政人员、案件信息采集人员、案例研究专员等配合办理案件。中心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备10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企业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依托于中心成员丰富的企业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案例,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直至2015年10月,中心律师团队办理各类民营企业犯罪案件逾百起,大多是涉案金额巨大的重大疑难案件。同时,中心内专业刑事律师亦致力于企业犯罪及刑事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直至2015年10月,学术论文共计25篇刊登于《现代法学》《政法学刊》《法人》等专业刊物,实务类著作每月均有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行业权威媒体平台。
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包括:职务侵占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挪用资金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虚假破产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强迫交易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逃税罪等一系列企业犯罪的刑事辩护工作。同时民营企业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亦提供公司、企业、个人的涉及企业家犯罪及风险防控专项顾问服务,为单位及个人分析所涉及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等。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
商事犯罪辩护是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领先业务。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商事犯罪研究与辩护中心汇集8名专业商事犯罪辩护律师,包括陈北元、周锋剑、邓忠开、李泽民、陈崎、梁栩镜、张王宏、朱洁清,并有专门的行政人员、案件信息采集人员、案例研究专员等配合办理案件。中心内设有业务指导委员会,由具备10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企业犯罪案件进行集体研讨。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依托于中心成员丰富的商事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用精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案例,为商事保驾护航。直至2017年6月,中心律师团队办理各类商事犯罪案件逾百起,大多是涉案金额巨大的重大疑难案件。同时,中心内专业刑事律师亦致力于商事犯罪及刑事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直至2017年6月,学术论文共计25篇刊登于《现代法学》《政法学刊》《法人》等专业刊物,实务类著作每月均有发表于中国律师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行业权威媒体平台。
商事犯罪辩护之所以需要专业化,是因为它所涉及的领域本身非常专业,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导致商事犯罪案件的办理异常复杂,对于辩护律师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民建广东省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第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陈北元律师领衔发起,担任主任。
商事犯罪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需要扎实的民商刑事法律功底。陈北元律师有十五年丰富的民商刑事法律实务经验,成功开创商事犯罪的“精准化”辩护模式。陈北元律师擅长重大商事犯罪辩护,尤其对新型网络犯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非法集资罪等新型商事犯罪有深入研究。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致力于开创商事犯罪辩护“精准化”模式。“精准化辩护”要求辩护律师设计精准辩护方案、制定精准辩护策略、找准精准辩护突破口,庭审语言追求“精准”,精准发问、精准质证、精准辩论,最后达到最佳辩护效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业务范围围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系列企业犯罪的刑事辩护工作。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重点业务集中在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贷款诈骗罪、走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商业贿赂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
同时商事犯罪研究与辩护中心亦提供企业及企业家犯罪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专项顾问服务,为单位及个人分析所涉及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等。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涉及全国十余省、被控金额5000多万元的互联网保健品诈骗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一案(广州中院),经陈北元律师辩护,成功实现三罪减两罪、重罪变轻罪,将可能判无期徒刑的诈骗罪改变定性最终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头号主犯由仅判8年刑期。
广州某粮食经营企业负责人被控涉案2000多万元的合同诈骗案(吉林省),辩护律师实际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多渠道多方面提出侦查监督,成功阻止批捕,取保候审,最后撤案处理。
某省前副省长女儿(案发前其父已经去世)被控跨省涉案金额500多万合同诈骗罪案(江苏南通法院),推翻主要证据,减少金额为30万元,判3年刑期。
岭南派某著名画家之子、广州某著名画廊经营人涉嫌1000万元合同诈骗罪,介入后紧急出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在被刑事拘留第37天取保候审,成功阻止批捕。
广州“三打两建”中抓获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日产NISSAN)(广州法院),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主犯仅获缓刑判三缓五。
某银行离职高管被控近亿元非法集资案(无锡中院),经陈北元律师辩护减轻处罚。
国内某著名电器经营商区域负责人职务侵占案(广西南宁),介入后紧急出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书,在被刑事拘留第37天取保候审,成功阻止批捕。
东莞市某台资公司巨额走私案(广州中院)偷逃税额一百多万元,获法定刑一半以下减轻处罚、仅获4年刑期
涉广东省科技系统窝案的某上市公司博士高管特别重大贿赂案(广州法院),10天取保候审,判决减轻处罚,缓刑判一缓一。
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各专业律师团队已办理大量商事犯罪案件,以中心精英律师丰富的商事犯罪辩护经验以及先进的理论研究成果,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每一起案件打造成经典辩例。以经典辩例,铸造品牌。同时,中心内律师致力于商事犯罪的前沿理论研究,著述丰厚。
部分理论成果:
1、如何为企业家被控合同诈骗罪辩护?——合同诈骗罪辩护十大黄金策略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裁判规则和辩护要点
3、集资诈骗罪裁判规则和辩护要点
4、互联网金融P2P等犯罪热点问题研究
5、非法经营罪若干疑难问题及辩护思路
6、新型网络保健品诈骗犯罪辩护十大王牌指引
7、“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8、走私普通货物罪裁判规则及辩护要点
9、贷款诈骗罪裁判规则及辩护要点
1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裁判规则及辩护要点
11、民营企业家必须注意防控的十大刑事风险
12、商事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律师辩护词精选等等
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
非法集资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构成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涉及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集资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2015年3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成立专注于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辩护的刑事律师团队——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该中心秉承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精益求精、铸造经典”的办案理念,集全国优秀的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成就了众多成功辩护案例,用“业绩”说话,打造经典的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团队,中心由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张王宏负责。
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首席律师王思鲁律师,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创始人。2004年,王思鲁办理惊动中央政治局的李乃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总涉案额超过二十亿,社会影响巨大,经力辩,当事人得以取保后判缓刑释放。
2015年起,为了凝聚更多专业力量,发挥团队在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中的合力力量,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先后吸纳了贾慧平、肖文彬、梁栩境、陈琦、刘彩凤、陈北元、孙裕广、李伟、谢政敏等刑辩律师,中心专注于非法集资犯罪辩护领域,在实战中展现出专业办案技能,在行业内赢得了美誉,在案件办理中获得客户的信赖。
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近年来办理的经典案例包括:中央组成专案组督办的李乃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采纳王思鲁律师意见,缓刑释放)、卢某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采纳王思鲁律师、陈琦律师意见,从轻处罚)、涉案金额达2亿元某市政协委员被控集资诈骗案(经王思鲁、梁栩境律师辩护,从轻处罚)、广州地区第一起P2P平台涉嫌集资诈骗案之车某被控集资诈骗案(采纳陈琦、刘彩凤律师意见,不起诉)、涉案金额100亿周某被控集资诈骗案(经李伟律师辩护,不起诉)。
案例为王,赢在法庭,这既是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律师团队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撰写专业法律文书、实务文章和学术文章,持续为法治呐喊发声;以团队形式合办案件,保证案件质量;现已打造成国内人才梯队最合理、人才济济的专业非法集资辩护律师团队。
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的律师成员不仅精于办案,也擅于写作,通过个案反思立法,通过个案推动法治的进步,撰写了大量实务文章发表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广州律师》等业内专业杂志或者中国律师网等权威网站,如:《张王宏律师:从吴英案归纳 集资诈骗罪的有效辩点》《张王宏:集资诈骗犯罪裁判要旨20则》《肖文彬律师:如何为“e租宝”涉嫌特大集资诈骗罪一案进行有效辩护?》《肖文彬:浅析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定》《孙裕广律师:P2P非法集资案中如何为涉案员工提供辩护》《贾慧平律师谈刑事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检讨》《孙裕广:P2P、众筹平台非法集资犯罪辩护方向与要点归纳》《孙裕广:“中晋系”理财平台倒了,员工是否当然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梁栩境律师:集资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梁栩境:非法集资类案件如何就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经办律师谈:会见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必问六则》等。
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辩护与研究专项服务中心成员潜心钻研,从实务成果中归纳办案精髓,以专著形式向律师界传递实效辩护经验,其中有:《非法集资犯罪无罪案例裁判要旨》、《非法集资犯罪无罪辩护有效辩点》、《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王思鲁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贾慧平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张王宏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肖文彬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梁栩境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孙裕广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陈琦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刘彩凤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陈北元律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谢政敏师专辑》《金牙大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有效辩护辩护词精选:李伟律师专辑》等。
在刑事辩护精细化、专业化成为时代潮流的情形下,金牙大状率先建立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团队,只做非法集资犯罪辩护,这种专注、专业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引起国人瞩目。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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