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博负责人王思鲁律师办理的【海南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法治周末报道
刑讯逼供,派出所长也未能幸免
法治周末 2011-11-02 09:21:41
当派出所所长也遭遇刑讯逼供时,网民们"Hold"不住了---事实再次证明体制有问题,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孟伟阳 法治周末记者 孙政华
“检察院不让我睡觉,逼我写假供,我多次想过自杀一死了之。”10月20日,陈焕鹏回忆起半年前被关在检察院50天的遭遇时,难抑激动和伤心。
陈焕鹏本是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在去年8月的一次执法中卷入了“是非”漩涡。
让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次“是非”竟让他遭遇刑讯逼供。
当他在法庭上,以关键证人的身份当庭翻供,并出示了他所掌握的证据时,舆论哗然。
一次执法惹的祸
在今年3月份之前,陈焕鹏绝没有想到,自己会卷入到“雷庭案”的漩涡之中。
陈焕鹏回忆,2010年8月6日晚,他接到报告———有两伙人持刀准备在加勒比娱乐城打架。
之后,他打电话给洋浦区公安局领导汇报请求增援。
该局民警雷庭在接到局领导指示后,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协助陈焕鹏在加勒比娱乐城前对可能持刀人员进行盘查。
在盘查过程中,雷庭坚持要(盘)查在场人员陈浩东,从而引发了其朋友陈国华等人的不满。
当时,陈国华不顾口头警告试图冲破警戒线,于是双方发生冲突,雷庭把陈国华等四人强制控制并带离现场。后因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新英湾派出所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放回。
次日凌晨0时30分左右,陈国华带领10多人开着三辆车围堵防暴队大门。
此时的雷庭已经回家休息,并未在场。
此后,陈国华等人联名向洋浦区检察院和海南省公安厅等单位写信投诉雷庭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殴打行为致其受伤。
今年3月7日,洋浦区公安局纪委对陈国华反映的雷庭“滥用职权”一事调查后得出结论认为,陈国华等人的控告并不成立,雷庭等民警是在依法执行公务。
就在公安局调查结论出来后第二天,洋浦区检察院带走雷庭和陈焕鹏配合调查。
3月13日,雷庭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刑事拘留。3月25日,雷庭被逮捕。
陈焕鹏则因涉嫌非法拘禁,从3月13日起被监视居住。
按照检察机关的说法,由于参与了雷庭执法的整个过程,陈焕鹏成了此案的重要目击证人。
笔录和供述“不”一样
9月14日,海南省东方市法院对雷庭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对雷庭的罪名已由此前的“滥用职权”变为“非法拘禁”罪。
令检方感到意外的是,作为检方控告雷庭有罪的最关键证人陈焕鹏当庭翻供,并反控检方刑讯逼供,指控检察官在取证时存在疲劳审讯、刑讯逼供等非法行为。
陈焕鹏回忆说,他当庭提供的检方涉嫌刑讯逼供的证据在庭审现场引发不小的骚动。
一份证据是,检方在讯问陈焕鹏时,由东方市检察院检察官蒋向阳亲笔拟好以便让他照抄的交代材料。
在此过程中,陈焕鹏偷偷地抽取了一张藏在鞋子里带了出来。
另一份证据是陈焕鹏在检察院讯问笔录上的签字:“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不一样。”
“粗心”的检察官在陈签字确认时,没有注意到他故意多加了一个“不”字。
陈焕鹏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海南省两级检察院的做法表示不满和质疑。
新浪一位手机用户评论:公安局派出所所长都可以被刑讯逼供,那么其他官员和一般老百姓就更没有保障。
更有网友直陈:事实再次证明,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哪怕你是官员或是警察。谁都逃不过。
另据陈焕鹏回忆,在所有的笔录中,约有5份笔录有同步录像,至少有3次以上的同步录像录下了他故意将材料拿上桌面念的情形。
“这样事后也有铁证给自己洗脱,那些他们事先编排好的、并不属实的、并不符合我原意的笔录,都是自己在他们折磨之下的无奈之举。”陈焕鹏说。
遭刑讯多次想自杀
有网友认为雷庭案错综复杂。网友“jsjgqx”把雷庭案比作“有悬疑、有暴力、有智斗,只是还没有结局”的“现成的剧本”。
3月8日下午6时50分,陈焕鹏和雷庭被带到了海南省昌江县检察院。
“在昌江县检察院的3天时间里,洋浦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凯辰等20多人轮番上阵审讯我,他们轮流休息,休息好了就来审问。”陈焕鹏回忆。
3月11日晚10时许,4名“办案人员”走进审讯室,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亮明身份,就给陈焕鹏戴上了手铐。
3天后,陈焕鹏从昌江县检察院被转移到了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
陈焕鹏回忆说:“像在昌江县检察院的那3天一样,他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审讯,又是三天三夜,不分白天黑夜审讯,最艰难的时候,我甚至多次想到了死,感觉死了才是一种解脱。”
据陈焕鹏回忆,在他被关在检察院监视居住的50天里,至少被提审过十来次,被逼写过多份材料,但均未获通过。
“检察院不让我睡觉,逼我作假证,我不按照他们的意思写,就不会被放出来,无奈之下最后只得招了。”
直到4月29日,陈焕鹏终于承认“亲眼看到雷庭打人”,在抄完检察院勉强满意的笔录后,陈焕鹏被取保候审。
“死里逃生”的陈焕鹏回忆此事,仍心有余悸、忍不住流泪。
他说,审讯的情景,以前只在反映旧社会现实的电视剧里看到过,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在刑诉法修改在即的大背景下,陈焕鹏事件以及背后的雷庭案又把“取消刑讯逼供”推到了舆论的高潮。
不少网友对如何真正杜绝刑讯逼供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网友“裂嘴微笑”称:要想避免刑讯逼供的事件发生,一是公、检提讯嫌疑人时,必须有律师在场,而且有律师签字的口供,方能作为证据。
二是严格规定提讯时间,对于超时间讯问,拘留所应该记录在案,对超时间采集的口供,法院不予确认。
“刑诉法修订(草案)虽非常关注刑讯逼供,但雷声大,雨点小,实质性的内容太少。希望本次修改刑诉法能让其他参与人员(比如律师)对审讯过程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网友“秋水伊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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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首页滚动新闻:派出所长称遭检察院逼供50天 20余人昼夜审问(图)
凤凰网资讯:海南一派出所长被检方刑讯逼供50天 20多人昼夜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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