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嫌非法拘禁案的被告人雷庭的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思鲁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
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应雷庭父亲雷家喜的要求,对被告人雷庭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我们依法接受被告人雷庭及其父亲雷家喜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中担任其辩护人。被告人雷庭因涉嫌非法拘禁一案,于
为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告人雷庭的合法权益,现我们根据庭审情况以及了解到的事实,依法为雷庭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一、雷庭作为一名优秀的公安干警,一直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针对的执法行为,他坚信自己是在依法履行公务。从被带走调查到过堂审判,他的陈述始终如一,实事求是。
目前庭审已结束,相关证据材料也经控辩双方相互质证固定。贵院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不会导致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情况的发生,也不会出现干扰证人作证的情况。
二、雷庭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2006年6月从白沙县公安局调入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因工作表现优异,曾多次立功受奖:
在2005年受到白沙县公安局嘉奖;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四年被洋浦经济开发区嘉奖;2010年被评为洋浦经济开发区优秀党员; 2011年2月又荣立个人三等功。
显而易见,雷庭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他身为执法者,不仅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而且对执法工作更是严肃对待。其表现优异,荣获多次嘉奖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雷庭所涉嫌的罪名是《刑法》四百多个罪名中非常小的一个,也没有重刑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对雷庭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雷庭的妻子刘艾身患左侧卵巢交界性子宫内膜肿瘤癌变。原本今年4月已在广东南方医院住院治疗,准备手术,却因丈夫的无辜被捕而几度昏厥,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如今恶疾缠身,起居十分不便,急需雷庭的照顾。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6条以及第96条的规定,我们认为雷庭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雷庭的父亲雷家喜以及其所在单位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愿意为其担任保证人。烦请贵院给予批准及书面答复。
此致
东方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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