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网负责人王思鲁律师办理【民警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的媒体报道
海南“遭检方刑讯逼供”警察被判有罪免刑后上诉
来源:东方早报
雷庭重获自由后和家人、律师合影
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海南洋浦开发区警察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有了最新进展。
“遭检方刑讯逼供”警察被判有罪免刑后当庭上诉
“海南警察称被检察院刑讯逼供”续
早报记者 简光洲
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海南洋浦开发区警察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海南东方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雷庭有罪但因情节轻微而免于刑事处罚。当事人雷庭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坚决上诉。
据雷庭律师王思鲁介绍,此案经中央领导的指示后,相关部门进行过联合调查。在判决前相关部门曾通知对雷庭进行保释,但遭到雷家拒绝。昨日下午,在法庭宣布判决结果之后,在看守所里蹲了约9个月的雷庭被释放回家恢复自由。
雷庭的家人及其律师对于一审法院顶住压力作出的判决表示感谢,但对于其有罪的认定并不满意,并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
今年10月26日,早报曾对雷庭案进行过报道:去年8月6日晚,雷庭因受公安局领导指令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协助洋浦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另案处理)对数名涉嫌持械斗殴者进行盘查。后被盘查者控告雷庭等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
今年3月12日,洋浦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民警雷庭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东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海南省检察院批捕。此后,雷庭被东方市检察院改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庭案。雷庭及陈焕鹏等在庭上出示证据指控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
昨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雷庭在执法过程中,对没有实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人进行强制带离并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因雷庭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雷庭的律师王思鲁认为,雷庭出警的执法对象是持刀斗殴的危险分子,当时的强制手段是必要的。雷庭被拘后,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在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海南省公安厅及检察院的联合调查组针对检察院相关人员是否在雷庭案中存在刑讯逼供、逼证等违法办案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道,律师要求调取这份证据材料但法院没有执行。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12/10/11230259_0.shtml
相关文书链接:
警雷庭同志涉嫌非法拘禁案的情况反映函(致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警雷庭同志涉嫌非法拘禁案的情况反映函(致最高检察反渎职侵权厅李文生厅长)
相关文章链接:
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力代表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质疑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