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炮制下一个雷庭
彭斌:广东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牙大状律师网核心成员
海南省二中院就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以事实不清为由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对于二中院所承受的外来压力我们表示理解和同情。尽管我们认为这一结果也算是在律师的努力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但不是我们最满意的结果,因为就本案事实真相和法律依据来说,雷庭根本就是无罪的,撤销原判并不等于无罪判决,发回重审又不知要再拖多久,也不知变数如何,这样雷庭在得到无罪判决之前仍然是有罪之人,并直接影响其的工作和生活,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相反,主办这个案件的某些领导,特别是检察院某些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却无人去追究,无人被追究。对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应该深刻反省,严厉查处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雷庭案发生的过程和时至今日的结果让我想起了海南省东方市的李国和案等国内多起与警察相关的冤案。例如,有一起与雷庭案有着惊人相似之处的案子:安徽省灵璧县检察院2008年7月10日对办案警察马服超因涉嫌非法拘禁立案侦查,同年10月10日,案件移交安徽省泗县检察院管辖,2009年5月,安徽省泗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报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审批,市检察院至今没有回复,马服超至今戴罪在身!
如果雷庭被判有罪,后果不堪设想,对此,雷庭给我们举了一个生动而令人心寒的例子:日后假如我或者其他干警执勤,即使是依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方会理直气壮地说:“你敢动我?去检察院告你,送你坐牢!”其结果是,今后对于任何依法执法的公安干警来说随时都有可能成为雷庭第二,警察怠于履行职责,犯罪分子气焰嚣张,社会秩序无法保障。
这种现象让我们更加感觉到警察工作的艰辛、困惑,警察工作本身面临来自犯罪分子的威胁,如果再加上来自国家公权机关的随意构陷,公安执法的合法性与安全性将荡然无存。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文书链接:
关于贵院正在审理的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院某些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情况反映函(致徐振华副院长
关于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院某些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情况反映函(致刘诚副院长)
关于贵院正在审理的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院某些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情况反映函(致林荣院长)
关于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院某些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情况反映函(致董治良院长)..
关于贵院正在审理的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检察院某些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情况反映函(致林明亮庭长)
关于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申请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书
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民警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的反映函(致林荣院长)
警雷庭同志涉嫌非法拘禁案的情况反映函(致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
警雷庭同志涉嫌非法拘禁案的情况反映函(致最高检察反渎职侵权厅李文生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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