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毒害源于谣言
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什么是 “地沟油”
通俗地讲, “地沟油”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狭义的 “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地沟油”毒害谣言
“地沟油”毒性是砒霜的100倍。
这样的谣言造成了社会的民众的广泛忧虑,从而掀起了一股对于 “地沟油”违法活动人人喊打的社会舆论。国家“顺应民意”,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严惩 “地沟油”犯罪活动的 通知》,将 “地沟油”制售活动入罪,最高甚至能判处死刑。然而,这样的谣言可信吗?
国家检测标准
我们首先研究一下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项目 | 指标 | |
植物原油 | 食用植物油 | |
酸价(KOH)/(mg/g) ≤ | 4 | 3 |
过氧化值 / (g/100g) ≤ | 0.25 | 0.25 |
浸出油溶剂残留 / (mg/kg) ≤ | 100 | 50 |
游离棉酚/(%) | ___ | 0.02 |
总砷(以As计) / (mg/kg) ≤ | 0.1 | 0.1 |
铅(Pb) / (mg/kg) ≤ | 0.1 | 0.1 |
黄曲霉毒素B1 / (ug/kg ) 花生油、玉米胚油 ≤ 其他油 ≤ |
20 10 |
20 10 |
苯并(a)芘 ≤ | 10 | 10 |
农药残留 | 按GB2763的规定执行 |
重点概念注释
酸价:是指中和1克溶液中氢离子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一般常用酸价作为衡量标准之一。在脂肪生产的条件下,酸价可作为水解程度的指标,在其保藏的条件下,则可作为酸败的指标。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是1千克样品中的活性氧含量,以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表示。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
油脂氧化后生成过氧化物、醛、酮等。氧化能力较强,能将碘化钾氧化成游离碘。可用硫代硫酸钠来滴定。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就越厉害! 因为油脂氧化酸败产生的一些小分子物质在体内对人体产生不良的影响,如产生自由基,所以过氧化值太高的油对身体不好。
黄曲霉毒素是一类化学结构类似的化合物,均为二氢呋喃香豆素的衍生物。黄曲霉毒素是主要由黄曲霉(aspergillus flavus))寄生曲霉 (a.parasiticus))产生的次生代谢产物,在湿热地区食品和饲料中出现黄曲霉毒素的机率最高。
黄曲霉毒素毒性极强远远高于氰化物、砷化物和有机农药的毒性,其中以B1毒性最大。当人摄入量大时,可发生急性中毒,出现急性肝炎、出血性坏死、肝细胞脂肪变性和胆管增生。当微量持续摄入,可造成慢性中毒,生长障碍,引起纤维性病变,致使纤维组织增生。AFT的致癌力也居首位,是目前已知最强致癌物之一。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决定 “地沟油”毒性大小的是其黄曲霉毒素的含量高低,其本身性质并不当然决定毒性的大小。
专家辟谣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7时33分报道, “地沟油”流入餐饮行业的相关报道这几天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报道核心当事人——武汉工业学院教授何东平回应:关于 “地沟油”的数量和毒性的报道有所夸大。
何东平说:“有些报道上面的数量也好,毒性也好,有夸大的说法,我想表这个态。”
何东平:“人吃了以后,对人致死不至于,他加工以后你吃,你肯定死不了。”
“地沟油”的毒性到底有多大?何东平表示:“ “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但它在 “地沟油”中的含量微乎其微。”
也就是说,“‘地沟油’毒性是砒霜的100倍”的说法是媒体的断章取义,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地沟油’中所含的黄曲霉毒素毒性是砒霜的100倍”,主语完全被置换! “地沟油”的毒性取决于其黄曲霉毒素的含量,但如果 “地沟油”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其毒性不会比普通食用油更大。事实上,警方日前在浙江宁海查获的 “地沟油”,按照现行的国标检验,10个样品中,只有两个样品不合格。专家的语意被曲解,又有多少媒体报道了其辟谣言论?
谣言惑众
现在媒体的良心沦丧,普通民众普遍缺乏理性思考的教育背景。沾上“富二代”“官二代”在舆论上必死,食品领域爆出新闻必是丑闻。在遭到质疑之前,“纸箱馅包子”新闻可以在中央媒体大行其道,民众可以有罪推定。这是文革的再现,给你一定帽子——根本不管你是不是——然后就杀了你。陈光标做慈善都被骂到体无完肤,伪二代药家鑫又怎能死里逃生。
这是一群和我们一样的普通民众,他们不是造成如今社会不公的总根源,他们不是既得利益集团。韩寒说:在网络上占据道德制高点太容易了,喷一句,转发一次,不需要成本,你就成了道德高尚的人。合理的公共事件讨论应当是双方共同发声的,从媒体开始曝光 “地沟油”泛滥之后,有多少人听到过制售 “地沟油”一方的发声?任由谣言大行其道,这方面的舆论失语是什么原因?有没有人考虑到,正是这样的舆论背景,给了国家合法杀人的理由。
固然无良媒体和无知民众推动了此类谣言的产生和扩散,然而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到底是谁需要这些谣言?谁为这些谣言提供了产生和生长的土壤?
谣言之源
谁封杀了有良媒体,囚禁了那些善良的记者?谁让新闻界只留下了猥琐恶毒的八卦?谁把揭露地震死难者人数的人投入监狱?谁让新闻充满了谎言?谁囚禁了善人,谁纵容了邪恶?
在《通知》正式出台之前,谁说过制售 “地沟油”就是犯罪?制售 “地沟油”,当地主管部门毫不知情?合理存在多年之后突然将此定性为犯罪,这是否就是“钓鱼执法”?本应是各部门分工配合,为何变成集体缺位?为何要让一群和我们一样的人民为其不作为买单?我们还要为此拍手称快,谁引导了这样的舆论?黄曲霉毒素超标的蒙牛,毒性更甚于 “地沟油”,为何就不同等的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仅仅是因为蒙牛是大企业,甚至有中粮背景,法律就该对其网开一面?制售 “地沟油”的普遍毫无背景,就应该对其重拳出击?谁牺牲了民众的知情权?
谁教给了我们暴戾?谁把文革种子撒向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谁制造了仇恨?谁制造了这样缺乏理性的思维?谁给整顿食用油市场赋予了“打黑”色彩?
谁在转移视线?
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另一群和我们一样的人民。人民是无辜的。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制造暴力的机制,这个把人性的恶彰显把善抑制的机制。谣言止于智者。在打击 “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中,政府参与并纵容了谣言的泛滥,民意被无辜滥用,有关部门的监管缺位事实被掩盖,依靠“政治手段”进行事后“立法”来整顿混乱的食用油市场,是对法治理念的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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