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鲁律师办理的案件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2012年奖项评选二
申请人 |
王思鲁 |
专/兼职 |
专职 |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
联系电话 |
13802736027 |
e-mail |
slwang@jylawyer.com | |
申报奖项 |
业务成就奖 | |||
申报理由 |
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详见附页。 | |||
申报事项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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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目录 |
1刑事辩护委托代理合同 2.刑事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身份证明 4.起诉意见书 5.起诉书 6.辩护词 7.补充辩护词 8.补充辩护词(二) 9.一审判决书 10.刑事上诉状 11.二审辩护词 12.发回重审裁定书 13.重审辩护词 14.重审判决书 15.相关媒体报道 | |||
律师事务所意见 |
盖章: 日期: | |||
全国媒体、中央高层高度关注警察维权案件之
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案
(判决宣告无罪)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非法拘禁罪
【指派单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王思鲁律师 担任雷庭辩护人
【案情简介】:
随后,陈国华等人却倒打一耙,到包括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内的多个司法机关频频“告状”,誓言不把人民好警察雷庭“整倒”不罢休。
同年
同年
同年
【承办过程】:
辩护人王思鲁律师在2011年7月份受理案件之后,详细研究案情,多次查阅案卷、十五次会见被告人,对案件各方各面有了全盘把握,对案件运筹帷幄,在法律上坚持雷庭无罪的观点,多次撰写法律意见反映给办案单位,针对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行为,向中央领导和相关部门反映和控告。在中央领导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下,本案在阳光之下得到公正的审理,一审判决对雷庭定罪免罚,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最终东方市人民法院在重审此案,认为雷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对雷庭作出无罪判决,还其清白。
【承办结果】:
【案件总结】:
本案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从雷庭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检察机关作出无罪判决之日,时间长达277天,该案在全国都有重大影响,且经中央领导关注,广东珠江频道《午间说法》、人民网、中国青年报、东方早报、民主与法制、法治周末等相关媒体多次报道本案。
辩护人介入此案后,始终抓住本案的重点,找准案件的突破口,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始终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一直坚持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一方面多次反映案件情况和法律意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办案机关,另一方面将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情况反映至相关部门,依法行使控告权,最终本案在中央领导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雷庭作出无罪判决,使该案件最终以被告人无罪而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相关链接:http://www.jylawyer.com/new_info.asp?id=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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