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一审宣判全国
特大制售“地沟油”系列案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按评】从地沟油判决结果看,显然是作为一起政治案件经过内部既定而得出的结果,满足了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对公众的交代,但对法律而言,本案并未严格遵循法律,在毫无科学、权威、有效、合法的鉴定结论等证据前提下,便依据一纸通知肆意认定各被告人构成两罪;在适用法律方面,错误将一行为定两罪,最终对各被告人作出有罪重罚的罔顾事实与法律的判决结果。虽然柳、卜免死,但对他们以及各被告人而言,成为了某些官员捞,政绩的牺牲品,对各当事人家庭而言,这个结果也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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