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 20130531 特大“地沟油”案二审宣判/规划打架 新路“开膛”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1日 20:13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引来全国瞩目,因为它涉及大家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2011年,公安机关摧毁了一个覆盖14省区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查获黑窝点6个,生产线2条,制成品100吨,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作为集“掏捞、粗炼、倒卖、加工、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全环节、跨省份”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条,它堪称“全国破获的第一案”。今年4月1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两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到15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之后,7名被告人提起上诉。今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并当庭做出判决。
在今天的二审审理中,上诉人与公诉人进行了法庭辩论。辩论的焦点集中在上诉人是否知情所出售地沟油制成的成品油会被制成食用油销售。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
2011年7月,宁波警方在查处一起地沟油掏捞、粗炼案件时,发现这些掏捞的地沟油都被山东的一家油脂公司收购。在调查取证后,他们发现了这家公司的秘密。在公司厂区最北侧有一个挂着料场牌子的钢结构大棚,拉起卷帘门,里面是一个存放有上百个盛满地沟油油桶的仓库,气味刺鼻难闻,从油桶里抽出来的地沟油呈浓稠的乳白状,是从收集地沟油商贩手中买来的原料。在这里,这些原料经历了第一步,洗白,用的就是旁边堆放着的“白土”。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介绍,这些白土是一种吸附剂,通过吸附,可以去除油中的异味,而生产柴油的企业根本就用不着白土。
洗白后的地沟油,经过水解、分体、蒸馏三道工序,去掉气味和杂质,形成成品油。从2011年4月投产到2011年7月被查封,格林公司日生产能力已经达到50多吨。以柳立国为首的7名被告均参与了格林公司生产地沟油成品油的过程。柳立国被抓获后交代,他用于生产的地沟油原料除了从浙江进货以外,四川成都的地沟油也是主要来源之一。格林公司以每吨5500元至6000元的价格收购初级地沟油,加工后以每吨8000多元的价格卖给批发商,并最终流入食品市场进行销售。柳立国说,他生产的成品油不愁没有销路。
警方进一步调查公司的资金来往账目和通过对运油车辆跟踪发现,河南省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庆隆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一些个人粮油公司是格林公司主要的买家,在那里,这些散发着臭味的地沟油摇身一变,又回到了餐桌上。柳立国自己也明白,这样的油不能吃。
在一审庭审中,公诉方还拿出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的检测报告,报告上显示抽样调查的柳立国生产的成品油含有致癌物质多环芳烃,并且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电导率过高,并检出了胆固醇。长期食用这些所谓的“食用油”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被告人辩称:提炼地沟油是为了制作生物柴油而不是为了食用。但是工业用油为什么要卖给粮油企业?交易记录铁证如山,岂容抵赖?二审判决公正合法,一经做出立即生效,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必须受到严厉打击。自今年5月4日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还在加大。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制售地沟油案值过超过50万元,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再有人胆敢犯禁,受到的处罚可能会比今天看到的更重。
规划打架 道路“开膛”
几天前,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了一条消息:郑州市北三环下穿编组站工程彩虹桥下穿隧道“正式通车”。但是5月21日,在这条投资3.7亿、历时近3年才建成的高等级公路通车一周之后,记者却在现场拍到了这样的景象。为什么会这样?请看记者的调查。
5月15日道路通车时媒体刊发的照片与5月21日道路被再次挖开时的现场对照,在同一个地方,道路的快车道上,再次被挡起施工拦板,路面被挖开一个大坑,路经车辆只能从旁边绕行。对此,过往民众议论纷纷。
为什么刚刚通车的路要再次挖开?记者找到了事发路段的项目负责人
虽然没办交工手续,但5月15日通车时,事发快车道的路面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达到了通车条件。而5月21日的再次开挖,君说是项目部协调和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挪移埋在快车道下面的自来水以及雨污水管道。那么,为什么管道铺设不能一次到位,非要在路面主体已经成形后再次挖开施工呢?
君说,自己负责的北三环下穿工程,去年所有的地下管线就已经全部按照规划铺设到位了,随后才进行的地面成型。但今年三月,在事发地点,要上马一个新工程——京沙快速二期,而这个新工程和自己刚修好的路,在规划上出现了“打架”。京沙路有8根墩柱与北三环冲突,长度大概120米。这120米,从地面到地下都要改道。两条路,都重要,为什么会出现冲突?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郑州市规划局。据郑州市规划局交通处副处长岳崇君介绍,早在2008年,京沙快速二期方案就已经确定,但当时认识水平有限,没有想到郑州的发展会这么快,所以并没有规划其与北三环路的连接,一直到2012年5月,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启动京沙二期的前期论证,设计单位提出新的优化方案,多方讨论后,郑州市规划局决定修改规划,其中包括新增一条两条道路连接的匝道。
规划局说,2012年8月就把最后的方案提交给了道路建设管理单位——郑州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当时,北三环下穿工程正在建设中,并且和新规划的京沙二期工程同属于郑州市政工程建设中心管理。那么为什么郑州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没有进行两个工程的协调,及早进行管线的挪移以及做出被占用快车道的避让施工调整呢?
郑州市政建设中心说,虽然自去年5月份就知道要调整,8月份就拿到了规划许可,但一直到今年3月份,京沙二期才出来正式的施工图纸,才知道两个工程重合的确切位置。
新项目论证需要时间,但另一方面,郑州市的交通压力也亟待缓解,于是,原定于6月份竣工通车的北三环工程下穿工程,在5月15日提前通了车。考虑到两个工程的重合和管线的挪移,事发100多米的路段虽然完成了快车道的主体工程,但还是留了一层沥青油面没有铺。于是,就出现了节目开始的一幕。
据君介绍,此次给新路开膛挪管道,两天的时间花了10万元左右,下一步挖开的路面还需要重新上油成型,而这其实只是个小头,新增匝道中的8根柱子,占用了事发路段刚刚修成的近120米的快车道,为了保障通行,整条路还需要右移扩建出来一条长200米,宽7.8米的新路,这个工程根据中铁咨询设计院和上海市政院这两家沟通,评估暂定需要310多万元。
城建各方的观点,归纳起来,无非是说“计划没有变化快”。这种观点,其实并非全无道理。城市大发展,时代大进步,千军万马、千头万绪,想要处处完美,当然不可能;我们更不能因为干工作可能出问题,就停滞不前。但是发展需要“科学”,这包括“科学地规划、科学地统筹、科学地执行”,否则,就会出现反复、造成浪费。其实,建了就扒、拆了又盖,这样的事我们见过的并不少,尽管现象各有不同,但病根却都是这一个。
本案链接:金牙大状律师网 http://www.jylawyer.com/new_info.asp?id=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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