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时评 >> 内容

“聘请律师请三思”后续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7-01

“聘请律师请三思”后续

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玉良言】若律师对案件无把握,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以免令当事人雪上加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自从我们写了《聘请律师要三思》,并于2002年在《中国律师网》发表后,众多权威媒体转载了此文,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很多网站将其列为给当 事人选择律师的导航文章。对当事人来说,通过此文所介绍的方法他可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律师,避免找错律师打输官司的遗憾。在律师行业中,此文亦得到广泛认同。但再好的文章也会引来各种评论,赞同、“鸡蛋里挑刺”、不满、指责、嘲讽纷至沓来。对此,我们始终坚持海纳百川,“有错则改,无则加勉”,我们只希望:把多年来的律师工作经验呈献给当事人,让此文成为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指路明灯,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找到自己最满意的律师;让每一位律师都能发挥自己的所长,成为当事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律师。

对文章的部分评论的确欠妥,我们有必要出来说明。我们并不是对评论者表示不满,而是想要通过本文进行更为详尽的解释,以求大家理解我们写此文的目的而达到共识。这不是哗众取宠,这只是作为一名律师发自内心的一片苦心。

评论一:当事人若能按此做,当事人都是律师了。

文章就“什么情况下需要律师、应该如何选择律师、如何衡量律师工作的优劣”三个问题上作了通俗的阐述。本文所讲述的是选择律师的问题,因为磨刀不误砍柴工,选择了一个好律师等于官司已赢了一半。文章中并没有涉及到如何打官司的问题,所以当事人照本文的方法去做,并不等于说通晓法律和打官司的奥秘,而是能够懂得如何根据自己案件的情况选择一位最适合自己的律师。会选律师,并不等于自己就是律师。因此,评论一是曲解了文章的本意。

评论二:何为“铁板上钉钉”的“铁案”?案件还没审,怎么知道无回旋余地?相信这只是作者一种主观的看法。

文章曾写道:“有的案子,可以称之‘铁板上钉钉’的‘铁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逆转性、可预见性。这种情况下,常人都自有公断,请律师就显得多余了。”

评论者认为“铁板上钉钉”的案子是作者一种主观的看法,这一评论是极其荒谬的。一名优秀的律师,在详细了解当事人的相关咨询后,凭自己的学识和经验, 完全可以判断这个案子的性质和胜诉成功率。有的案子,是非曲直泾渭分明,即使外行人也一目了然,案件的处理结果不可逆转,很难找到变通之策、补救之计,可以称之“铁板上钉钉”的“铁案”。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律师,应该明确地告诉当事人可预期的案件结果,当事人就不用浪费时间和金钱再请律师打于事无补的官司。但社会竞争的残酷,部分律师极度缺乏案源,于是在明知案件结果无回旋余地的情况下,口是心非、无中生有或是死马当活马医,找些似是而非的理由,鼓动当事人请他作辩护律师。若律师对案件无把握,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以免令当事人雪上加霜,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评论三:货比三家选择律师是不符合实际的。

文章曾写道:“您可以根据律师的‘报价’,比较他们的法学修养、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办案风格、社会影响和社会阅历,还可以通过电话和书信形式与他们初步沟通,投石问路,进行货比三家。”

什么叫“不符合实际”?对当事人来说,对官司有帮助的事情就是符合“实际”的。当事人请律师是为了能更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是慎之又慎,权衡比较后才可能决定,否则就有可能一着不慎、悔之晚矣!的确,“货比三家”比直接请律师需要耗费多一些时间和精力,但这几天简单的工作,就可能使当事人免去很多麻烦,争取到更好的结果,否则,随随便便找个律师有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结果。权衡利弊,还是选个好律师更为“实际”吧。

有实力的律师真金不怕火炼,是经得起“比较”的。当事人可以查看律师的个人资料,通过电话、书信或上门咨询形式与律师进行初步沟通。高水平、有信心、心胸宽广的律师大部分都不会看重咨询费,对于他们来说,咨询只是举“口”之劳。他们不怕比较,也有信心赢得当事人的信赖。相应案件找到相应的律师,“货比三家”,将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


阅读量:1725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虚拟货币传销案改非信罪,一审辩护意见
X某非法买卖外汇取保候审申请书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同样是无证制售水果味电子烟,犯罪金额更大反而量刑更轻!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