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鲁:刑事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我们要学习大律师著书立说,不能以我们务实不务虚为借口。诚然,市场上垃圾书不少,但诸如吴江水之<<完美的合同>>等精品也并非罕见。有专业素养,有思想,经验丰富的律师,著书立说是水到渠成的事。
我们要学习大律师能说会道,不能以我们不想忽悠为借口。诚然,忽悠是有的,但口吐莲花是大律师的必备技能啊!
我们要学习上海律师的细致,不能以我们不小家子气为借口。法律实务往往也是细节决定成败啊!
实至名归的“实力派”律师,应有扎实的专业功底,雄辩的口才,丰富的实战经验,并通过演说和著书立说张扬个性,记录职业人生,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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