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时评 >> 内容

不应苛求一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保持理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9-01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张宋标律师


近日,江苏昆山砍人者反被杀案持续发酵,引起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舆论普遍倾向于白衣男于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无罪,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也有其他法律界人士认为,白衣男于某构成了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笔者最近也在持续关注本案的进一步发展,了解媒体上持续公布的相关消息。我们可以一起来,关注一下本案的一些细节。

一、双方的身份:据媒体的消息,白衣男姓于,是一个工程师,案发当天骑着电动车。而宝马男姓刘,人称“龙哥”,凶兽纹身,在当地开一家典当行,出事当天驾驶宝马车,车内放有长刀。当天,砍人所用的长刀就是从就是宝马男从车里拿出来的。宝马男有多次犯罪前科,也有过见义勇为的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就是白衣男于某砍死了纹身宝马男“龙哥”,舆论还是偏向于同情白衣男于某。

二、起因及过错分析。“龙哥”的宝马车违章刮蹭了于某的电动车。“龙哥”见状,下车对于某进行一顿拳打脚踢,随后再从车里拿出他的长刀,并对于某进行追砍,于某反复躲闪才免于一死,“龙哥”不慎长刀落到地上,被于某捡起来,于某对“龙哥”进行砍杀。于某对龙哥总共砍了七刀,到最后,龙哥不治身亡。显然,宝马男“龙哥”过错在先,且确实对白衣男于某生命构成威胁。

可以预见,如果不是白衣男于某躲闪及时,如果不是“龙哥”的长刀掉地上,那死的就一定是白衣男子。

 

况且,在现场,龙哥一方人多势众,而把白衣男于某则是单力薄一个人。

三、白衣男于某被砍杀时已经显得极度恐惧。这种情况换成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是十分正常的。从腾讯新闻的报道来看,白衣男手里握着的那把砍刀是直到警察赶到现场时才放下的。可见其当时因为受到生命威胁而极度恐惧。对于一个生命受到威胁,已经感到极度的恐惧的人,如果还要求他必须得保持高度的理性,防卫不要过当,那就实在是太过分了。发生一点小事,且无过错,就要被拳打脚踢,对方还拿出长刀砍杀,躲闪不及时就会随时人头落地。且对方凶兽纹身,人多势众,如果白衣男就此放下长刀,骑电动车离开,谁能保证宝马男不会驾车追上,持随车携带的长刀,砍杀白衣男?谁能确保白衣男于某能活着离开?

 

所以,我们不应苛求一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本案的发生不是偶然,宝马男“龙哥”随意殴打且砍杀他人已成习惯,不然就不会对于某拳打脚踢还嫌不够,还要从宝马车里拿出砍刀出来,对于某进行砍杀。其应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本案发生之前,双方强弱已一目了然。如果正当防卫还要靠跑得快,那岂不是告诉广大民众,弱小者依然一定要受到欺凌;而强大者则可以目无国法,为所欲为?所有生命与生俱来就应受到平等尊重。尊重生命,也理所当然包含了对生命的捍卫。不应对一个生命受到威胁,感到极度恐惧的人,还要求其理性应对可以砍断其脑袋的长刀。正当防卫就是天赋人权。

写于2018年8月31日 深圳

阅读量:404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周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之法律意见书
虚拟货币传销案改非信罪,一审辩护意见
X某非法买卖外汇取保候审申请书
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刘某被控贪污罪一案辩护词
刑事案件中,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远洋捕捞”“逐利执法”现象?
关于胡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二审辩护词
挂靠第十讲:将挂靠与代理进行对比,可以深入了解何为挂靠
关于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