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法律信息
【出处】本网首发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李庄律师是骗人还是捞人还没有定论,从目前了解情况看,捞人的可能性大些。这样的案件,二百多万也不算多。
我仍然要说,李庄律师捞人也是做实事。
如果律师因水平或因责任心决策错误,导致当事人错失良机、雪上加霜,怎么样?这是有的。
如果律师收钱不办事,导致当事人…怎么样?这也是有的。
如果律师只是忽悠人,导致当事人…怎么样?这还是有的。
如果律师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辩护,又会好吗?在一个公检法一家亲,缺乏制约,司法已彻底腐烂的环境里,自然是“95%”以上的合法辩护无效果!
捞人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是违背法治原则的,但那是当事人所需;捞人是被司法强暴的结果,如果司法是公正的,只有神经病才会送钱!
相较于骗钱的、忽悠的…律师,捞人是做实事的;相较于“权”夺人命、“权”抢民财,捞人是万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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