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贾慧平
若要实现法治中国梦,首要惩治违法犯罪者,违法犯罪者中首当其冲的便是贪污受贿者。
贪污受贿者即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者,即是与国家和人民为敌的恶势力。
若要实现法治中国梦,必须治理国家官员的贪污受贿。
国家官员的贪污受贿是使法治中国的美好梦想变成噩梦的土壤。法治中国梦即是实现被限制和监督的公权利,公民私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状态,国家官员的贪污受贿问题将打破这种动态平衡,使公权力无法受到限制和监督,公民私权利受到践踏。贪污受贿本身即是法外行为,而法外行为所谋求的法外利益必将侵犯国家和公民的各种权利和利益。
自古以来,不论是在人治的国家还是法治的国家,国家稳定和谐民族复兴强大的关键均在于国家对官员的从严治理。一个国家乱不乱,稳不稳,强盛不强盛,不是民众所能决定,“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即是警世恒言。故,当前执政者应明确,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即是惩治危害民心的贪污受贿者,即是惩治严重践踏法治的害群之马!官不扰民害民,民何扰国?民又如何扰国?
贪污受贿即是谋求不法利益,如贪污者而言,即以个人不正当的私欲侵占属于全社会的资源,使政府合法性受到挑战,执政党的威信在民众心目中受到销蚀。不出重拳对贪污者进行从严治理,民族复兴无望!不管踩到谁的尾巴,均必须一以贯之的予以消灭。当代中国,贪污数额已不是几千万,动辄上亿,被贪污的款项通过种种途径输往国外,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如受贿而言,以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完全是私心作怪。
“人性为恶”决定贪污受贿者为了占有不正当的利益,必将用尽一切手段破坏法治,阻挠社会正义的实现,可见,践踏法治者绝大多数均是为了谋得或者为了占有已谋得的不正当利益的贪污受贿者,否则,违法者如无任何利益驱动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敢于践踏法治?
中国二十五史所记载的中国历代王朝之盛衰成败足以使当政者警醒!善待法治,从严治理贪污受贿官员是目前执政者维持执政地位的唯一选择。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九十年代的中国曾流行的一句话:“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贪污受贿者为何疯狂挑战法治底线,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个中缘由相信明眼人可见端倪。
从社会控制的角度来讲,有效控制社会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可使各个社会成员得到自由发展的空间和机会的社会控制机制,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均不对此种社会控制机制抱怨,尤其是对于社会弱势者而言(社会强势者,如不满此种社会控制机制可移民出国,社会弱势者无法移民),如何建立这种社会控制机制?如何保障这种秩序?关键在于法治。贪污受贿者即是破坏法制的始作俑者,即是使社会良好秩序崩溃的罪魁祸首,即是破坏共和的国家敌人!
任何人均严格依法行为,尤其是国家官员不贪污受贿,不侵犯他人的利益,社会才得以有序健康发展。
社会控制决定两个极端,一个是家天下的社会控制,一个是公天下的社会控制。家天下的体制已被前进的历史所无情抛弃,然而,公天下确实又极端难以真正实现,往往挟私心者借公天下之名行变态的家天下之实危害社会破坏法治更烈,如袁世凯窃国之事实。
中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虽然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已逾65年,但当前中国的社会成员之整体素质却未得到提高,封建帝王思想者有之、奴才思想者有之、神道设教者有之、拜金主义者泛滥、国家公信力尤其法院诚信度丧失殆尽、事关社会诚信的基础行业——教育、医疗、律师等以诚信为基的行业统统丧失诚信,贪污受贿者大行其道,习近平主席所倡言的法治风尚根本未形成,整个社会没有任何有效的可防止洪水泛滥的堤坝!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家天下性质决定所有官僚均是皇帝的打工仔,对皇帝一人负责,皇帝出于将其家天下得以传万世,均视贪污受贿者为自己的敌人,从县官起的所有官僚均由皇帝一人直接任命,贪污受贿行为一旦被发现均处以重刑,毫不姑息;而当代中国的“大家拿”思想便使贪污受贿者得不到应有惩罚,导致当前中国的贪污受贿如此糜烂!
法治中国梦,小而言,即是维持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人民生活幸福安居乐业;大而言之,即是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复兴强盛。
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欲实现法治中国梦之唯一正途——必须严惩贪污受贿者,励精图治,厉行法治,建立法治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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