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案件辩护的刑事匠人
——张王宏律师2019年无罪、成功辩护历程
张王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刑匠”,是广强所金融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公众号“金融犯罪大要案辩护”的图标文字,也是团队作品出品人的代称。“大要案”中的“大”,是立志之大,是追求之大,更是定位谋划之大。古人云,“求其上则得其中,求其中则得其下,求其下则无所得已”。一个刑事律师,不敢把自己终生热爱的职业,作为最大的事业定位,也不敢示人,他能不能做好?能不能专业?恐怕就不好说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张王宏律师及其团队的立意与志向。而如果要对2019张律师的辩护工作作一个小结,“刑事匠人”四字,无疑是最为贴切的。
——题记
目录:
无罪“数”说2019
成功辩护背后的匠心钻研
极致专业离不开与大师同行
无罪“数”说2019
2019年,张王宏律师共办理金融类刑事案件11起,其中新接案10宗,新接案中,广东省以外,即执业地之外案件占比80%。
2019年所办案件中,审结的案件6起,张王宏律师对指控的6起案件中共9罪的5罪作无罪辩护,4罪作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的5罪中,3罪获无罪效果,另有1罪免罚1罪2年以下轻判。其中的3起无罪,包括取保期限届满解除取保之1无罪,审查起诉阶段和检察官沟通后免予起诉的1重罪之无罪,审判阶段和法官沟通后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变更起诉1重罪之无罪。另2起作无罪辩护的案件,1起经法院一审宣判免罚,另1起2.8亿金额的非吸案最终作出1年10个月的轻判。
案件名称 | 核心辩护意见 | 办案效果 |
北京焦某某被控睿信贷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 | 焦某某未参与实际经营、管理,虽为工商注册的股东,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 2019年5月解除取保,终获无罪 |
江苏常州史某某被控总金额1.6亿元造成损失5688万元的承兑汇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50万元诈骗罪案 | 1.没有非法占有目的 2.“受害人”并非基于对虚构事实的信任而出借钱款 3.同样的借贷关系不应区分出非吸、诈骗 |
法院退回后检察院2019年1月变更起诉,对原指控的450万元诈骗罪免诉 |
1.没有向社会公众宣传 2.大多为朋友间借贷 3.大部分借款人已获偿还 | 2019年2月作出3年顶格轻判 | |
吉林四平陈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金融关联类案件)、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不构成抢劫罪 | 检察院免诉 |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2019年4月作出故意伤害罪(非原指控的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罪宣判刑4年8个月 | |
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
湖南梁某被控联某公司网上P2P总额2.8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1.未参与公司管理 2.无提成或获利 3.无向他人介绍购买涉案加油卡 | 2019年8月作出1年10月轻判 |
善林金融广州某区两公司负责人曾某某被控总金额1.2亿多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1.应为单位犯罪 2.曾某某从个人角度没有犯罪故意 3.曾某某不应继续向其他投资人承担退赔责任 |
3年轻判 |
C某某涉嫌私募基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1.拼单行为未做穿透审查不能证实实质人数是否突破法律规定 2.资产证明并非必须提供 3.没有犯罪故意 | 审查起诉阶段获成功取保 |
注:这里的无罪,是广义之无罪,即侦查阶段取保后解除取保、撤回不起诉、免予起诉作为无罪统计。
以下简述几个案件办理情况:
1.北京睿某贷P2P平台所有者涉案公司持股8%的注册股东北京焦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历一年的时间,最后一只靴子终于落下。在原人民检察院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于2019年5月解除对焦某某的取保。张王宏律师于2018年以来,经历3次赴京,形成5份法律文书,并提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尤其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呈捕的第1天,提交申请不批捕的法律意见,并附 10多份证据。与检察官的当面沟通时,抓住可能存在人际关系紧张的刘某某供述焦某某涉嫌犯罪、焦虽为技术人员但并非技术出资、为何担任挂名股东、多公司交叉持股等焦点问题,坦诚有效沟通。其后,与家属、检察官持续沟通退还赃款具体事宜。在2018年5月9日,即刑拘后的第37天,焦某某被成功取保释放。由于按照刑事法律规定,取保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无罪,所以案件在处理进程上,焦某某的定性仍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2019年5月6日经解除取保,正式确定焦某某无罪。
北京焦某某案2019年解除取保与2018年取保决定书对比
2. 江苏常州史某某被控1.6亿元承兑汇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450万元的辩护。基于张王宏律师在审判阶段与法官的有效沟通,案件于2018年12月由检察院撤回,2019年1月检察院变更起诉中,原指控的450万元诈骗罪被免诉,自首得到认定。同年2月,法院作出3年的顶格轻判。
对比同案的《起诉书》和《变更起诉书》,可知:史某某诈骗罪被免诉,自首得到认定
2019年2月作出的一审判决(检察院未抗诉,已生效):史被处以三年徒刑的轻判
3. 湖南梁某被控涉联某公司总额2.8亿元的非法集资案,案件罪名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间几经反复,一度又以集资诈骗罪被提级至广州市中院,2019年8月作出判决, 梁某获1年10个月的轻判。张王宏律师在辩护中认为,梁某仅仅被单位方面挂上涉案公司副总裁的头衔,通过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无罪证据的申请和无罪的辩护意见,通过庭上激情而充分的情、理、法交融的紧张辩护,最终在开庭9个月后得到轻判的结果。
对照《起诉意见书》可见,梁某原第一嫌疑人的位置变为倒数第二的同时,取得了轻判
成功辩护背后的潜心钻研
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都需要一本秘笈方能出师。
刑辩律师不潜心研究辩护技艺,也难以成就无罪。
然而关于刑事辩护,偏偏在大学教学中缺乏相关的教育,民间也没有一致认同的统一标准。于是,有律师提出需要构建刑辩思维,也有人提出辩护兵法,还有人提出刑事辩护的艺术。比如陈瑞华老师将刑事辩护分为无罪辩、量刑辩、轻罪辩等五种形态。
张王宏律师结合自己经办金融犯罪案件的实践,融合多年司法工作经验,认为金融犯罪案件的辩护,应视情适用法理辩、数额辩、情理辩或诛心辩,而法庭辩护的重点,必须针对庭审现场提供原创性思维,所有的策略、表达、技巧,只有充分融入案件后沸腾思维的现场思辨,才是真正打动公诉人、法官内心的“干货”,也才能实现成功辩护。
什么是诛心辩?张王宏律师认为,把自己的思想装到别人脑子里最难,而让刑辩律师难上加难的,是要把自己的思想,装到对立的另一方的头脑中。在刑事辩护的不同阶段,在对事实认定和罪名认定存在分歧时,特别是对证据之间矛盾不能排除时,容易双方思路分道扬镳。这是复杂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经常面临的问题,这时的表述要从同理心出发,在“不能违背生活经验与正常逻辑”的基础上,对依据在案证据认定犯罪时,要对“不能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有浅显直白的表述,立足穷尽法律法规搜索、穷尽同类案例、穷尽生活阅历与人生司法经验积累,相信检察官、法官作为法律共同体成员的坚定法治信仰,将辩护的终极目的,确定为避免误判错判,将控辩双方的对立,确定为位置不同、角度不同前提下,对法律真相发现的共同使命的认可,现场思辩、动态应对,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作出一击即中的有效表述。确保司法的运行在正当的法律轨道,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怎样才能沸腾思维?张王宏律师认为,经历大量现实的历练,才能铸就成功的丰碑。因此,刑事律师首先应该是奔走于路途的思考者,而不能是斋于书房的锈花匠。只有实战,能让知识鲜活,才能让身处其中者体悟成功的现实路径,也才能感受来之不易的点滴喜悦,积累小胜到大赢的经验,而不是漫无边际的概念。
什么是刑事律师巅峰状态?张王宏律师认为,有些类似于理性的偏执病患者。这是因为刑事案件需要找律师,又在全国海选律师,都是有一定冤情的。体会到当事人、家属的焦虑、抑郁,很难不偏执。只有偏执,才能夜以继日地奔走,不吃不喝,都要把案件里的问题研究透、讲明白。但同时,还要条理分明、思维清晰地把问题弄清楚 ,保留相当的清醒与理性,技巧、策略地把方法、技能、经验发挥到办理的案子上。两个矛盾的状态完美地结合,又选了有无罪基因的案子去做,才能不断创造成功案例。
基于长期的实践,张王宏律师认为,真正的刑辩律师,就应该是坚定的无罪论者。即:要用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证据、法理、事实来指导言行。而不能受对方或什么领导关系说法的丝毫干扰。要时刻在专业沟通、阅卷会见、扎实法律功底等多方面下工夫,并把基于长期研究和多年辩护经验积累所作出的专业判断,在经过数倍十数倍于控方的努力后,全力出击,才能取胜。这中间,哪怕只发生一点点的动摇,都会导致当事人陷入极端被动的境地,所有努力就会前功尽弃。事实上,无论是北京焦某某案,还是江苏常州史某某案等,都是经过这样的全面努力取得的。
基于对无罪辩护规律的探寻,张王宏律师经历了长久的思索和艰苦实践,2019年也逐步将思考的结果,形成文字,这些文字,既是对自己的一路探索历程的记录,也是对后来者的启示。
有需要者可参阅《这些年,我所做的无罪辩护》《刑事案件无罪有哪三种可能?重大刑事案件成功辩护有什么方法?》《无罪辩护现场思辨的七个要决》《刑事辩护现场思辨的重点》《诛心辩:不可不知的高端刑辩技能》《直击人心的辩护,如何为公诉人所需要?》《怎样打造非法集资案的无罪全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律师该怎样针对司法性文件法理辩?》《非法集资案件,该如何恰当地情理辩?》《什么是重大复杂金融犯罪刑事案件辩护的细节?怎样赢在细节?》《什么是刑事案件的案前辩护?有什么作用?》《非法集资犯罪中,数额辩与无罪辩、证据辩是什么关系?》《非法集资案,数额辩对庭审准备有什么特别要求?》《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怎样把犯罪数额降下来?》《侦查阶段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进阶九法》《无罪“胜”经——从32人无罪和取保的亲办案例总结刑事辩护终极说服力》《无罪≠法条+判例+演讲+辩论!为什么?》等文。
极致专业离不开与大师同行:
律师的生命在于学习,不断成长才能成为行业常青树。
这里的学习,有书本上的学习,与大师同行中的体会与感悟,更加难能可贵。
2019年,与王思鲁律师、杨建广老师、贾慧平律师、翟建律师、曹春风律师等共同办案、学习,都对张王宏律师思路的启发和刑辩风格的提升大有裨益(排名不分先后)。
张王宏律师与王思鲁律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
张王宏律师与研究生指导老师杨建广教授
张王宏律师与曹春风律师
张王宏律师与翟建律师
张王宏律师与贾慧平律师在吉林四平铁东区法院庭审现场,右起张王宏律师、贾慧平律师
【关键词】金融犯罪辩护律师;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融犯罪案件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张王宏律师;私募、众筹、P2P暴雷潮辩护律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犯罪案件辩护律师;股权众筹;债权众筹;P2P平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犯罪辩护律师;互联网金融犯罪有效辩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律师;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非法集资犯罪辩护律师;保险诈骗罪辩护律师;票据诈骗罪辩护律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辩护律师;暴雷潮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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